为深入贯彻国家数据战略,统筹数据发展与安全,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数据权益,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据要素赋能延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政务数据共享条例》《陕西省大数据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组织起草了《延安市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重点征求意见方向
(一)数据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
(二)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与运营模式;
(三)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数据交易规范及收益分配;
(四)数据产业发展与创新应用支持政策;
(五)数据安全责任划分与保障机制;
(六)其他与条例实施相关的意见建议。
三、意见反馈途径
1.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yasjj0911@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延安市数据条例》意见建议。
2.联系电话:0911-709033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便于后续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合理采纳,用于条例修改完善。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与参与!
附件:
延安市数据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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