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延安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延安市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延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 延安市数据局
1月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陕西省大数据条例》等规定,深入推进我市公共数据安全有序汇聚共享、合规高效开发利用,促进和规范我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市数据局形成了《延安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延安市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延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asjj0911@163.com,并请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和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911-7090338、0911-7090342

  1.延安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2.延安市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3.延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4.意见反馈表


  附件:

  1.延安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2.延安市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3.延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4.意见反馈表


延安市数据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