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函〔2025〕10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延长县冬春“三北”工程项目区封山禁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延长县冬春“三北”工程项目区封山禁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四方”联防联控分组名单.doc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0日
延长县冬春“三北”工程项目区封山禁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三北”工程建设成果,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冬春“三北”工程项目区封山禁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通落实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河湖长制林长制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林长+封山禁牧”工作机制,加大封山禁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放牧行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巩固“三北”工程建设成效、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核心,从即日起至2026年2月底,通过镇街、林业、公安、企业“四方”联动,对全县范围内野外放牧行为进行全域排查、从严管控、集中整治,实现“三下降一提升”目标,即野外违法放牧发生率下降、羊子存栏量下降、林草植被破坏问题下降,舍饲养殖普及率提升,推动封山禁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三北”工程建设成果持续稳固。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思想观念不转变问题。全面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保护政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下大力气纠治无序扩大养殖规模,人为增加违法放牧风险、破坏生态建设成果,甚至导致区域性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
(二)整治责任落实缺位问题。持续推行“林长+封山禁牧”工作机制,明确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封山禁牧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直接责任人,坚决纠治各镇街主体责任发挥不充分、镇村级林长不联动、“重部署轻落实”等问题。
(三)整治存栏底数不清问题。全面摸排辖区羊子存栏底数,利用年底羊子价格上扬的有利契机,督促不具备舍饲养殖条件的养殖户出售羊子,实行封山禁牧“周调度”制度,每周汇总羊子售卖情况,坚决纠治上报数字不实、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问题。
(四)整治巡查管护不力问题。对照《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和《延长县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加强人防与技防等监控监管手段,提高镇村级林长管理效能,坚决整治巡逻管护不到位、违法放牧屡禁不止等问题。
(五)整治野外放牧不止问题。各镇街严格落实《延长县人民政府关于向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长政发〔2024〕3号),建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县司法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密切联系,进一步规范封山禁牧林业行政执法,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野外放牧违法案件,重点整治野外放牧屡教不改的钉子户、难缠户。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1月20日—11月25日)
召开全县封山禁牧暨巩固提升“三北”工程建设成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解读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各镇街随后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结合辖区实际细化任务分工,完成宣传标语张贴、公告发布等前期宣传工作。同时,组织镇街执法人员、村级林长、巡查员及企业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政策法规、执法流程、巡查技巧等内容,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1月26日—2026年2月25日)
全县组建8支联合执法队,由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任组长,抽调县林业局、森林警察大队、“三北”工程施工企业各1名工作人员为组员,实行“四方”联防联控,统筹推进排查整治。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统筹协调执法力量,负责违法线索汇总、问题台账建立、执法案件办理、整改督促落实,对接辖区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县林业局负责提供“三北”工程作业区小班分布图,精准识别林草植被破坏情况,指导生态修复措施落实。县森林警察大队负责协助开展联合巡查、证据固定,指导案件办理,处理暴力抗法事件,强化执法威慑力。“三北”工程施工企业负责配合排查放牧点位,进行工程区域后勤管护及服务保障工作。县退耕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等。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2月26日—2026年2月底)
各镇街、各部门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梳理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退耕中心。组织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对已整改问题逐一复核,重点核查违法放牧反弹、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全面提升整治成效。同时,进一步完善“林长+巡查+执法+宣传”常态化工作模式,优化“四方”联防联控机制,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封山禁牧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整治要求,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县林业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县公安局、司法局等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专项整治期间,要严格落实“四方”联防联控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巡查和整治,对发现的违法放牧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打击。同时,对因履职不力、推诿扯皮导致工作滞后、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镇街要通过网络媒体、村组喇叭、微信公众号、入户讲解等形式,对党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北”工程建设、封山禁牧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把政策讲明白、讲清楚、讲透彻,教育引导群众科学养殖、保护生态,推动形成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支持封山禁牧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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