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龙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月前

黄政发〔2025〕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黄龙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黄龙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2日


黄龙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进度,规范统管方式,明确统管路径,完善统管标准,确保供水工程长效良性运行,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陕西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陕西省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及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要求,立足县域实际,以“保障供水安全、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目标,通过构建科学管理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在明确县、乡、村三级管理责任基础上,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县、乡、村三级管理责任。

  (二)协同配合。推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专业化管理”的运营模式,同时按照“激发基层活力”要求,鼓励村集体、管水员深度参与日常管护,形成“专业团队+基层力量”协同机制。

  (三)分类施策。针对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不同特点,采取差异化管护措施,所有措施均需符合工程建设、水质保障、服务管理等统一标准,杜绝“差异化”偏离“标准化”。

  (四)长效机制。建立“以水养水”的良性运行机制,严格遵循“水价合理、收缴规范、补贴透明”要求,确保水价既要覆盖运维成本,又要保障低收入群体用水权益。

  三、统管方式

  因我县农村供水规模化程度低,受人口分布、地形、水资源条件限制,小型和分散供水工程多,管理难度大,运维成本高的实际,现阶段实行“统一标准下的分级管理”模式,待人口集聚、工程整合等条件成熟后,逐步过渡至“县域统一直管到户”。

  (一)管理架构

  1.县级统筹。县水务局加强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督,安排水利工程师、水质检测专业人员技术指导,负责解决乡镇、村组无法处理的技术难题;开展日常巡查监督,并将各乡镇饮水安全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作为年底考核饮水安全的评分依据。

  2.乡镇执行。每个乡镇根据所辖行政村及供水工程的情况组建应急抢修分队,成员由乡镇工作人员和村级水管员组成,补充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便携式水泵、常用管材管件等物资,建立“抢修响应台账”,记录每次抢修的响应时间、处置过程、群众反馈,确保符合“抢修响应不超过2小时(乡镇驻地)、4小时(偏远村组)”标准。

  3.村级管护。各村根据供水工程实际,确定专职水管员,明确水管员“日常巡查、简易维修、水质观察、政策宣传、水费代收”5项核心职责。逐步推行“村级服务点建设标准”,在村级服务点增设“供水信息公示栏”,定期更新水质检测结果、水费收缴情况、维修记录等信息。

  (二)职责分工

  1.县水务局:负责编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完善《黄龙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等制度文件,其中应急预案需符合“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将突发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4级,明确不同级别事件的响应流程。每月对各乡镇的供水工程进行巡查,协调各乡镇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每年的水质检测工作;每季度组织1次专业技术培训,每年开展2次集中轮训,培训内容需涵盖工程管护标准、水质检测方法、应急处置流程。

  2.各乡镇政府:一是工程管理。1000人以上的供水工程,按照千人以上工程管理标准,建立工程“全生命周期档案”,补充工程建设审批材料、历年改造记录、设备更新台账等内容,确保档案信息完整可追溯;1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建立供水工程“一工程一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设备清单、维修记录等。建立“工程隐患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标注“一般隐患(1周内整改)、较大隐患(3日内整改)、重大隐患(立即整改并上报县水务局)”,确保隐患整改闭环。二是投诉处理。建立用户投诉处理台账,台账需记录投诉人信息、投诉内容、受理时间、处置过程、整改结果及回访情况,确保投诉处置可追溯,处置效率符合“一般问题3天内解决”要求。

  3.各村组:一是工程管护。分散工程100人以下村管理,村级管护主要负责本村供水设施的日常管护工作。包括巡查蓄水池和管网,发现异常立即上报;管理维护消毒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及时处理一般性供水故障;协助宣传节水知识,对履职不到位予以警告,确保农村供水服务规范有序。二是协同配合。协助县、乡开展水质检测、政策宣传工作,对履职不到位的水管员,先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无效者上报乡镇更换,确保农村供水服务规范有序。

  四、统管步骤

  (一)供水工程管理

  1.工程台账管理。建立电子化档案,录入每个工程的基本信息、设计参数、设备清单等基础数据。绘制全县供水工程分布电子地图,标注工程位置、供水范围、管网走向等关键信息。

  2.日常维护规范。制定《黄龙县农村供水工程维护保养规程》,明确各类设备的保养周期和操作标准。

  3.建立三级巡查制度。村级水管员每日巡查、乡镇管理站每周检查、县级每月抽查。要规范水泵、消毒设备等关键设备的操作流程,统一设计巡查记录表,明确巡查项目(如蓄水池、管网、消毒设备、水表等)正常与异常判定标准,巡查人员需现场填写记录表并签字,发现异常立即上报,确保巡查不流于形式。

  (二)水质安全保障

  1.水质检测监测。

  县级检测:每年一次水质检测。

  乡镇检测:配备简易检测箱,每季度对辖区工程开展混浊度、余氯等快速检测。

  村级观察:水管员每日观察水质变化(颜色、气味、浑浊度),建立“水质观察日志”,记录每日观察情况,发现异常(如水质突然变浑、有异味)立即上报乡镇,乡镇需在2小时内派人现场核实,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2.水质异常处置。

  预案制定:制定《黄龙县农村供水水质异常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不同级别事件的处置流程,其中“一般水质异常(如局部管网污染)”处置需符合“一般水质事件处置流程”,包括停止供水、排查污染源、清洗管网、水质复检、恢复供水等步骤;“较大及以上水质异常”需立即上报县水务局,并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同时对接省级水质应急支援机制,确保处置科学高效。

  物资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毒药剂、应急供水车、净水设备等物资,物资种类和数量需按照“应急物资储备标准”配置,物资需定期检查(每季度1次),及时补充过期、损坏物资,确保应急时能正常使用。

  (三)实行投诉分级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简单问题村级当天解决、一般问题乡镇3天内解决、复杂问题县级7天内解决”制度,在此基础上,按照“投诉分级标准”,明确三类问题的判定依据:

  简单问题:如水龙头漏水、水表读数疑问等无需专业工具即可解决的问题;

  一般问题:如局部管网破损、消毒设备故障等需乡镇抢修分队处置的问题;

  复杂问题:如水源地污染、大型水泵损坏等需县级技术团队解决的问题。

  建立投诉回访制度,通过电话或上门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回访率需达到100%,回访结果需记录在“投诉处理台账”,对满意度低于80%的投诉,需重新核查处置情况,直至群众满意,确保投诉处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合理确定水价

  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制度,水价制定需严格遵循“水价测算方法”,核算工程建设折旧、运维费用、人工成本等,确保水价能覆盖合理成本;同时,按照“水价惠民要求”,对低保户、五保户等低收入群体实行“水价减免政策”,减免标准需在村级公示栏公开。水费收缴需符合“收缴规范”,推行“线上收缴(微信、支付宝)+线下代收(水管员代收)”模式,明确水费收缴周期(每月或每季度),代收水管员需开具统一格式的收据,严禁“搭车收费”“超额收费”;每月公示水费收缴情况,包括总收缴金额、未缴户数、催缴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水费收缴透明、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黄龙县农村供水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水务局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兼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等工作,研究解决县域统管推进中的问题,定期开展督导,并将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各乡镇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完成时限,每季度向县级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

  (二)深化宣传引导。利用村级广播、宣传栏、“黄龙水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供水政策和节水知识,通过发放《陕西统管指南》通俗读本(如《农村供水管护小手册》)、组织现场咨询、播放宣传短片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县域统管的意义、自身权利与义务,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支持度。

  (三)严格监督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长期停水、水费乱收、水质异常),实行限期整改,一般问题不超过7天,复杂问题不超过15天,整改结果需向群众公示;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由工作专班下发《监管函》,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县域统管各项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