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四五”促进全省城乡居民增收推动富民惠民的意见
陕西日报 2021-12-17

为大力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推动全省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强基、扩中、提低、调节,通过高质量发展夯实城乡居民增收基础,多措并举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千方百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发挥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政策调节作用,以鼓励创业扩大就业为主要抓手,以激发重点群体增收活力为有效途径,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关键环节,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水平为有力保障,大力拓展居民增收空间,努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动富民惠民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互促共进,支撑三秦百姓高品质生活迈向更高水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1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得到优化,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城乡差距逐步缩小,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水平进一步提升,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逐步实现劳有厚得、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全体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2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占比之和提升至20%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出城镇1—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降至2.8以内,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排位得到提升。

三、以高质量发展夯实居民增收根基

(一)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落实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以产业和就业带动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培育1—2个首位产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在全省形成10个左右全产业链产值百亿元以上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50个左右主导产业产业链产值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强镇,推动产业增值收益更多惠及城乡居民。推动产业园区提档升级,打造一批特色化、专业化园区,实现功能齐全的标准化创业中心在重点镇和产业集中区全覆盖。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育扶持一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农产品网销额年均增长20%以上。

(二)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深化“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应用,健全常态化就业供需对接协调机制,拓展社区服务业等就业空间,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每年帮助50万以上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持续推进苏陕劳务协作,每年帮扶1万名左右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帮扶,持续做好有就业意愿的“零就业”搬迁家庭动态清零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扩大企事业单位吸纳规模,强化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稳步提升毕业生在陕就业占比。拓宽退役军人安置渠道,积极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季专项活动,每年服务1万名以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全省5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2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三)优化创业政策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举措,加强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应用,引导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经营成本持续压降。发挥创业示范带动作用,新认定10个省级返乡创业园区,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实现县级全覆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70亿元以上,带动就业70万人以上。落实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提供反担保政策,将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底。开展民营企业“扶小创优”行动,允许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以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

(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实施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低收入农村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大力开展定向式培训,落实阶梯式培训补贴政策,培训后3个月内就业率达到30%以上。加大产教融合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力度,支持各地提高急需紧缺工种和新职业新业态工种培训补贴标准。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加大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重点就业群体和企业职工150万人次以上。实施技工教育强基培优工程,每年招生5万人以上,建设“技能陕西”。

四、多措并举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五)支持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及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指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资格鉴定,支持职工凭技能提高待遇。全面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政策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优化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

(六)实施专业人才群体增收激励。瞄准技能人才、科技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专业人才群体,实施差别化激励政策,健全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人才收入分配制度。实施“三秦工匠计划”、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素质农民能力提升工程,带动广大产业工人提技能、增收入,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素质农民5年分别增长20万人、29万人、5万人以上。

(七)强化知识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各单位将科研人员等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绩效作为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中提高发明人分配比例。试点科研项目揭榜制、领衔专家制、科研经费包干制,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每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500项以上。完善工资总额管理,对承担重大任务、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等给予倾斜。

(八)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实施“双百工程”,推动100家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100位科技领军人才创富,引导上市公司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调动员工积极性,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支持居民财产向资本转变,引导居民参股创办企业或出资入股建设经营风险小、预期回报好的经营项目。提高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发行规模,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产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指导西安市做好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鼓励企业和个人收集私人持有的空置住房、写字楼等发展酒店式公寓、度假租赁特色旅馆等住宿业态。

五、千方百计提高农村居民收入

(九)挖掘现代农业促增收潜力。加快标准化设施农业示范区建设,重点支持千亩以上高标准露地蔬菜基地和千亩高山冷凉菜示范基地,示范区设施蔬菜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建设渭北生猪、陕北肉羊等产业板块,培育3—5个“育繁推一体化”农业育种企业,年出栏生猪和肉羊均达到1000万头(只)。加快建设苹果、猕猴桃等高质高效示范园,改造提升低质低效果园。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打造100个左右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和平台载体。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各市(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计提由2%起步,逐年递增2个百分点,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到2025年,全省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10%以上,土地流转率提升5—10个百分点。

(十)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以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重点,大力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水平。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支持创建20个左右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突破1万家。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社四级联创,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7万家。打造100个省级示范产业化联合体,扶持发展生产托管、代耕代种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形式,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总数达到4万家。

(十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省15个县(市、区)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基础性工作进行有益探索,统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试点并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加快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推广适度规模经营方式。支持试点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富民产业,鼓励利用民居院落和旧校舍等打造具有品牌影响力的特色民宿和养老型民居。加快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推广土地盘活、物业经营、产业引领和服务创收等集体经济经验模式,全面消除集体经济零收益村,持续提升集体经济经营能力,在提高土地流转率和抓好土地综合整治上实现更大突破。建设区域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拓展农民财产性收入空间。

(十二)防范化解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脱贫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支持脱贫县发展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促进脱贫地区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发展,更好带动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稳定增收。支持有意愿的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参加技能培训,统筹用好以工代赈资金和生态护林员等乡村公益岗位,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等群体开展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类开展帮扶,强化兜底保障,牢牢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六、提升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水平

(十三)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挂钩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足额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强化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对高龄老人、孤儿、困难残疾人等群体实施基本生活费和护理补贴,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合理扩大补贴范围。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

(十四)发挥社会保险制度效能。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依法依规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月人均达到180元,落实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建立工伤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

(十五)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水平。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加大教育惠民助困力度,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等问题。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支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养老、托育设施建设,优化养老和托育服务供给,减轻群众就医等支出负担,到2025年全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降至28%以下。推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逐步扩大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在居住地享受同等待遇范围。指导各市(区)做好城镇低保户、低收入者等群体住房保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十六)加强惠民便民设施建设。坚持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一体推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分类抓好县域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布局建设,加快补齐城镇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等短板。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完善社区便民服务网络。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健身步道、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地等设施建设,落实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强乡村水电路气和农产品供应链设施网络建设。

七、完善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工作机制

(十七)加强监测评估。扎实做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创新收入监测方式方法,完善收入分配统计与核算,按季度做好城乡居民收入数据发布解读。加强居民收入调研和重点问题研究,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监测,加强对收入增速较低地区的监测分析。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评估督导,及时掌握增收政策实效并提出针对性措施。

(十八)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全省促进城乡居民增收联席会议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及时研究提出促增收政策建议和重点工作安排。各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十九)树立鲜明导向。对标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居民增收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评价并强化指标权重。强化监测评估结果运用,对增收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区)政府予以宣传通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富民惠民政策宣传解读,营造全社会鼓励增收致富的良好氛围。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