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延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延安新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积(亩)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B1-06 |
延安新区 |
教育用地 |
7.947 |
≤1.5 |
≥35% |
≤35% |
50 |
1552 |
1552 |
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该宗地采取公开出让的方式,若申请竞买人达三家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家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13日按下列联系方式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及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及递交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16时整。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竞买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6月13日17时确定其竞买资格,并告知其具体出让方式。
七、出让方式及竞买时间、地点。
拍卖出让时间:2023年6月14日上午9时开始。
挂牌出让时间:2023年6月14日上午9时至2023年6月27日上午9时30分。
出让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竞得人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该宗地竞买保证金按照起始价的100%缴纳,剩余土地价款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缴清。
2.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3.该宗地以现状条件出让。
4.延安市范围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报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井先生
联系电话:15829252620 18892032969
联系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南寨砭安置小区1号楼1单元2205室
十、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1.开户单位:延安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延安南桥支行
账号:6100 1683 6110 5801 2345
2.开户单位:延安市财政局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延安七里铺支行
账号:2609 0807 2928 0104 714
3.开户单位:延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2690 1601 0400 09016
4.开户单位:延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1028 1922 2670
5.开户单位:延安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6168 9999 1010 0030 19871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