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各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农办市〔2022〕8号)要求,为加快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我厅将开展陕西省农业品牌专家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陕西省农业品牌专家(以下简称“专家”)重点从农业品牌工作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组织中,从事农业品牌设计、营销、咨询等专业服务人员中征集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有意愿为我省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提供专业服务。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长期从事农业品牌培育、市场营销专业服务。
(四)在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行政单位副处级以上相当职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专家职责
按照我省“十四五”农业品牌建设总体安排,完成全省农业品牌服务调研、评审咨询、标准审查、质量管理、品牌宣传、市场营销、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推荐工作。请被推荐人自愿规范填写《陕西省农业品牌专家推荐表》,并提供证明从业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于4月28日(星期五)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二)我厅将根据推荐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审核遴选。对于符合我省农业品牌建设方向的专家,将录入全省农业品牌专家库,共同为我省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出谋划策。
(三)本次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设名额限制,不指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限定专业及擅长方向,不收取任何费用。最终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