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2026-11-03

中专协发〔2026〕53号

各备案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大力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加大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和推广力度,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4号)》“自2023年起启动并逐年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要求,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现启动2026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2026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象为2026年12月31日前,在试点平台备案通过的全部产品,且选择“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二)数据要求

  参与本次认定的产品备案信息及单位资产信息均应为2025年度数据信息。

  (三)评价标准

  本次认定以《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国家标准(GBT 46961-2025)(以下简称“国家标准”)为依据,认定产品所属产业应属于《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中的行业。

  二、认定流程

  (一)备案申报

  1.未备案产品,若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在试点平台完成产品首次备案。

  2.2025年度(含)以前备案通过的产品(包括已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若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鼓励往年已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按期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持续参与本年度认定评价。

  逾期未通过备案或更新的产品不参加本次认定。

  (二)产品评价

  试点平台以备案产品填报的备案信息为基础,依据国家标准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工作。

  (三)公示、公布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2026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拟认定名单,在试点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产品,认定为2026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在试点平台上进行公布。相关单位可登录试点平台自行下载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书。

  三、相关要求

  (一)诚信备案

  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的备案单位,要按照诚实守信原则,确保产品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对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撤销已备案产品、取消本年度认定资格。

  (二)规范填报

  各备案单位应按照试点平台操作要求规范、完整、准确填报各项信息,避免影响备案产品认定工作。

  《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GBT 46961-2025)、《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操作手册》、《备案常见问题汇编》等可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查阅下载(路径:平台首页“工作动态-资料下载”专栏,网址:https://www.zlcp.org.cn/news?type=DOWN)。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156821

  联系邮箱:zlcp@ppac.org.cn

  特此通知。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