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统一纸质和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的通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10-28

陕市监函〔2026〕558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省局行政审批局:

  为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强化全国互通互认,统一纸质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总局印发《关于统一纸质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的通知》(市监注(司)函〔2026〕273号,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地登记机关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将纸质营业执照二维码统一升级调整为企业码,企业码由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统一生成。目前省局已完成业务系统升级改造,10月26日起,全省全面启用加载企业码的营业执照。届时各级登记机关可通过系统直接打印。

  二、各级登记机关要做好加载企业码的营业执照宣传引导工作。对存量经营主体,在其办理变更登记、补发营业执照等法定事项时,换发加载企业码的营业执照。

  三、鼓励经营主体自行通过拍照、电子屏展示等方式,将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码置于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落实亮照经营要求。

  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此《通知》转同级行政审批局。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关于统一纸质营业执照 和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的通知.pdf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