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省级有关部门,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
根据职称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省级卫生、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日期 | 地市或单位 | |
11月2日 | 上午 | 渭南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宝鸡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铜川市、榆林市、延安市 |
下午 | 省卫健委直属各单位 | |
11月3日 | 上午 | 省教育厅、高校附属医院等单位、省残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单位 |
下午 | 中央驻陕单位、军民融合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健康医疗集团、通用环球集团等单位 | |
11月4日 | 全天 | 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二、申报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推荐函(委托函)、岗位设置统计表及申报简表(纸质、电子)版。申报简表信息要求准确无误,与线上申报信息务必保持一致,特殊情况需在备注栏标记,如:援藏**年**月**日—**年**月**日。
(二) 参评病案(提供复印件)
(1)临床、中医、口腔专业,需提供6份原始病历的全套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病案复印公章,提供门诊病历的需加盖单位有效证明公章。
(2)护理专业,需提供6份原始护理病历的全套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病案复印公章。
(3)预防医学、药学、卫生技术专业提供3份专项报告,并加盖单位有效证明公章。
(三)材料袋正反面粘贴评审材料目录及公开监督卡,所提供材料务必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系统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一致。
(二)申报简表的电子版必须准确无误,尤其注意核对所属厅局、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申报专业、申报资格和专业代码,填报信息有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三)公立医疗机构人事档案托管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经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核查并加盖有效印章后,由工作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资料。
(四)民营医疗机构人事档案托管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经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核查并加盖有效印章后,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报送材料。
(五)卫生、研究系列未开考专业中级系统申报,初级材料需线下申报纸质材料,与高级纸质资料同步报送。
(六)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线下申报资料,同时提供一式3份经相关单位、部门审核盖章的《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表》。
(七)各市区、各单位对上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材料不予申报。凡我办受理的参评人员资料,即使初审资格不通过,申报单位不允许递增人员,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地址
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外事交流中心(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74号)。
五、联系电话:18161817127。
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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