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三批陕西老字号推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 2026-10-15

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物局、省知识产权局,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传承弘扬陕西地域优秀传统文化,激发老字号品牌活力,推动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与文化强省建设,根据《陕西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陕西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商发〔2025〕44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开展第三批陕西老字号推选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5日。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初审及推荐工作,务必于2026年11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推荐材料报送省商务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品牌创立时间满40年(含40年),主营业务持续经营不少于20年(含20年);

  (二)依法拥有与品牌一致的字号或注册商标所有权/使用权,传承脉络清晰无争议;

  (三)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陕西地域文化特征,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获得社会广泛认同;

  (四)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现代企业治理模式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已获“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可直接纳入陕西老字号名录(需按要求补充申报材料)。

  三、组织实施

  陕西老字号推选认定工作由陕西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实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文物、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相关部门,按照《认定办法》相关规定,深入挖掘遴选一批历史文化深厚、经营管理规范、创新发展能力突出的企业,向省商务厅推荐。

  具体步骤:

  (一)组织企业申报。各地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意愿的企业填写《“陕西老字号”申报书》(附件1),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向住所地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二)择优审核推荐。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初审合格企业内择优遴选并通过社会公示后,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附件2)、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及电子申报书(Word版)寄送省商务厅。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自行留存申报资料(含电子文档)备查。

  省直成员单位可直接向省商务厅推荐本系统符合条件的下属企业,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与当地文旅、市场监管、文物、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工作推进合力。要对照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明确任务分工,倒排时间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解读,营造氛围。各地要积极组织政府部门、专家学者、老字号协会做好政策解读,通过政策宣讲会、线上解读专栏、线下指导等形式,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持续营造良好氛围。要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企业、群众等有关方面诉求。

  (三)严格把关,规范推进。各地要充分认识陕西老字号推选认定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做好材料审核和企业推荐工作。要尊重历史文化、遵循发展规律,对品牌传承争议、材料存疑等复杂问题,实行“一事一议”机制,避免引发矛盾纠纷,确保工作全过程稳妥严密。

  (四)优化服务,保障权益。陕西老字号推选认定坚持自愿参与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建议企业自主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各地要深入实地调研,摸清企业情况,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省商务厅及相关部门联系。

  联系人:赵建明

  联系方式:029—63913976

  邮    箱:swtsfc@sina.com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内省商务厅商贸服务业处


  附件:

  1.陕西老字号申报书

  2.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范本

  3.申报“陕西老字号”汇总表

 

  陕西省商务厅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