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就2026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参加2026年社会组织评估:
1.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重新评估只能申请1次)。
(二)全省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按照规定参加2025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2025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本年度或者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3.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实行分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主要反映社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施规范化管理,参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参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类型和业务情况选择评估指标进行申报。尚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按照《基金会(慈善组织)评估指标》进行申报。
三、评估程序和等级划分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参评单位自我评估、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委员会审核、公示评估结论、评估委员会确认评估结果并颁发证书和牌匾的程序进行,对参评社会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5A、4A、3A、2A、1A,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由省民政厅颁发证书和牌匾,可以优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资格。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方可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开募捐资格等。
评估结果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5年。
四、评估工作安排
1.社会组织报送材料(2026年11月6日前)
申请参与评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填写《陕西省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附件1),准备参评材料,并将《陕西省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及自评报告(附件8)装订成册,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报送陕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副102号12层1288室),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xshzz2015@163.com。
2.专家组现场评审(2026年11月至12月)
评估机构在社会组织自评的基础上,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汇总打分,得出初评结果。
3.审核与公示(2027年1月)
评估委员会听取评估机构的初评报告,审核和表决后,形成定级意见,并将意见在陕西省民政厅官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组织和社会监督。参评社会组织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评估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评估办公室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组织评估专家实地核实,并由评估委员会作出决定。
4.颁发证书牌匾(2027年2月)
省民政厅向获得3A以上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颁发等级证书和展示标志。
五、有关要求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组织自我完善、规范运行、作用发挥的重要途径,落实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的重要工作。请各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动员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参加评估。符合评估条件的全省性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报名参加并配合做好评估工作。
联系人:胡妍 电 话:02985202629 18048582339
邮箱:sxshzz2015@163.com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副102号1288室
附件: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


领取企业服务码
服务热线 :400-091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