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陕政办发〔2026〕1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规定认真落实责任,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并报省政府。
三、各承办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动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地见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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