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6年度第二批“科技副总”支持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6-09-16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科技管理部门:

  按照《陕西省支持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聘“科技副总”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在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科技计划中设立“科技副总”支持项目,支持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聘“科技副总”。现就申报支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满一年以上(2025年8月25日前注册)的企业,有持续研发投入,运行管理规范。不应为“科技副总”本人及所在高校、科研院所创办或入股企业。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围绕“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科技创新进行选题,由企业配合“科技副总”工作的科研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与“科技副总”共同推进项目实施,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企业培养科技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流程

  “科技副总”支持项目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科技副总”专区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项目负责人在系统自主填报项目申请书并附相应附件及证明材料,经项目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电子申报材料正式提交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二)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1.项目申报时间:2026年9月11日9:00至2026年10月21日17:00。

  2.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7:00。

  3.项目申报前,申报单位须完成“科技副总”岗位需求发布并完成对接(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4.岗位需求发布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17:00,于该时间之后提交、退回的岗位需求,将不予以受理。2026年10月22日9:00恢复常态化需求审核。

  (三)推荐部门

  1.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本地区企业申报项目。

  2.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部门申报,各推荐部门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科技副总”支持项目。

  2.“科技副总”人选应符合《工作指引》选聘要求,且同一个“科技副总”只能服务一家企业。

  3.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须上传三方合作协议等附件。合作协议可参考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科技副总”专栏中的三方合作协议模板,协议有效期不少于2年并明确“科技副总”每年驻企开展工作时间。

  4.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立项项目签订合同时须提交一份纸质盖章申请书留档。

  (二)科研诚信要求

  1.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严禁转包、分包。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2.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项目申报单位、“科技副总”和派出单位在申报时须签署信用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三)项目管理要求

  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技副总”支持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认定的项目,给予5万元财政科研经费支持。“科技副总”支持项目纳入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类别管理,项目执行期限2年。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经费支出应符合《陕西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联系人:张若琛、汶武,电话:88859970、81294883


  附件:

  1.接收企业、“科技副总”信用承诺书

  2.派出单位信用承诺书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14日


  附件1:

接收企业、科技副总信用承诺书


  在陕西省“科技副总”申报工作中,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三方合作协议、证书、执照等)均真实、合法、有效;所有申报材料非中介机构代理操作。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科技副总(本人签字)        接收企业(盖章)

  2026年×月×日


  附件2:

派出单位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理解并支持     (科技副总姓名)参与“科技副总”项目,同意其在项目规定期限内到(接收企业名称)开展相关工作。在陕西省“科技副总”申报工作中,本单位已对(科技副总姓名)提交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并登记存档,确认其所提交的个人身份、职称、学历、工作经历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派出期间,本单位将保留其人事及工资关系,配合做好科技副总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积极落实支持政策。若发生因科技副总个人信息不实导致的失信行为,本单位将积极配合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特此声明!

                          派出单位:(盖章)

                          2026年×月×日

  各市(区)政策咨询电话:

  西安市科技局:029-67096636

  宝鸡市科技局:0917-3260204

  咸阳市科技局:029-33289961

  铜川市科技局:0919-3162198

  渭南市科技局:0913-2933662

  延安市科技局:0911-7090426

  榆林市科技局:0912-3882009

  汉中市科技局:0916-2521047

  安康市科技局:0915-3221022

  商洛市科技局:0914-2988261

  杨陵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029-87018144

  西咸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局:029-33585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