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6-09-14

办艺函〔2026〕4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中国煤矿文工团:

  为促进音乐剧事业繁荣发展,不断推出优秀音乐剧作品和人才,经商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文化和旅游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将共同主办第三届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深圳市人民政府、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协办单位: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12月至2027年1月

  (二)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三、展演安排

  (一)开闭幕式:本届展演开闭幕式演出为优秀音乐剧选段音乐会、优秀剧目演出。

  (二)剧目展演:从全国遴选15部优秀音乐剧剧目,在深圳大剧院、深圳保利剧院、深圳滨海艺术中心、南山文体中心剧场、深圳欢乐剧场、鹭湖艺术中心等剧场集中展演。

  (三)学术交流:组织业界专家、参演单位代表、演艺机构及相关领域代表参与研讨座谈、剧目推介、主创见面等活动。

  (四)配套活动:组织参演音乐剧开展城市快闪、艺文空间、票根礼遇等配套活动,提升展演公众参与度,打造多元文旅消费新场景。

  四、剧目申报

  (一)剧目要求

  申报剧目应为2023年以来创作首演的中国原创音乐剧。

  (二)申报主体

  1.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每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报送剧目数量不超过3部。

  2.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所属文艺院团,相关艺术院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艺术团体:每个申报主体报送剧目数量不超过2部。

  3.在舞台艺术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演出行业组织、演出院线、票务平台、演播平台:每单位可推荐1部与本单位高度相关的剧目。

  (三)申报方式

  相关剧目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报送。报送网址为:https://fuwu.mcasc.com.cn。

  所报剧目同时提供:

  1.高清剧目视频1部(须配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为25,码流不低于8Mbps);

  2.高清剧照5张;

  3.电子版申报表1份(加盖公章)。

  报送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9月30日,到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五、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负责场租费用,并给予参演单位适当补贴,其他费用自理。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剧目颁发证书。

  (三)参演剧目须确保不存在版权方面争议。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为促进音乐剧艺术学习交流,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组织相关人员观摩演出,并为参演单位提供保障,力求取得良好效果。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届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申报表.doc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