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化学管理》的通知
国核安发〔2026〕167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导则体系,指导核动力厂化学工况、化学控制以及化学监督等相关活动,我局组织编制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化学管理》(HAD103/16-2026),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核安全局
2026年9月4日
国核安发〔2026〕167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导则体系,指导核动力厂化学工况、化学控制以及化学监督等相关活动,我局组织编制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化学管理》(HAD103/16-2026),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核安全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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