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数政发〔2025〕27号
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数据管理部门,有关省属企业、协会: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关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家数据局《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和省委、省政府对数据高效流通利用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和发展,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潜能,促进数据产业发展,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5年8月4日
陕西省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行动方案
可信数据空间是基于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聚焦场景牵引,实现城市、行业、企业、个人、跨境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一种数据流通利用体系,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为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国数资源〔2024〕119号),加快布局我省可信数据空间的应用、生态、规则和技术体系,发挥数据要素潜能,赋能一体化数据市场构建,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数据局关于可信数据空间发展的任务安排,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作要求,立足陕西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核心,坚持系统布局、创新驱动、安全有序的原则,以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布局为牵引推进实数融合,推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谱写数字陕西发展新篇章。
(二)行动目标
到2028年,围绕能源化工、工业制造、文化旅游、科技创新、现代农业、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遴选一批商业模式合理、规则机制完备、技术架构先进、典型场景凸显的可信数据空间试点。完善试点跟踪培育机制,深化试点成果迭代升级,打造8个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可信数据空间标杆,培育20个省内可信数据空间样板,孵化30个富有活力的区域特色可信数据空间项目。到2030年,推动建成泛在互联的可信数据空间体系与区域性数据基础设施,在可信管控、资源交互、价值共创等核心能力建设上实现较大突破,形成一系列具有广泛推广价值的创新模式和典型案例,显著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二、建设重点领域空间
(三)发展培育行业可信数据空间
立足于现代能源、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等万亿级产业集群建设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整合多方数据资源,推动数据要素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建设能源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整合煤矿智能开采、煤化工生产、能源发电及物流调度数据,构建安全生产智能预警、多能互补协同调度、碳排放实时核算等场景。支持构建制造业可信数据空间,鼓励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经营管理、供应链管理等环节加强数据资源场景应用,促进数据资源高效对接、跨域共享和价值共创。支持建设科创可信数据空间,结合基础科学研究和产学研发展,汇聚科学研究、应用研发、技术交易等数据,赋能科学数据协同创新。支持建设文旅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整合省内文旅数据资源,持续拓展与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文旅产业链各环节数据共享与合作范围,积极推动文旅数据与金融、交通等领域数据深度融合。鼓励金融保险、医疗保险、商贸物流、医疗健康、气象服务、时空信息、碳足迹管理等行业可信数据空间,赋能产业融合发展。
(四)积极推广企业可信数据空间
聚焦省市重点产业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带头构建企业可信数据空间,广泛连接上下游企业,推动供应链产业链数据高效流通与深度赋能。支持建设汽车企业可信数据空间,联动省内整车制造、零部件生产及技术研发企业,全面贯通汽车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市场运营等全链条数据资源,重点汇聚动力电池、跨境物流等产业核心数据,构建电池安全预警、库存管理优化等应用场景。支持建设化工企业可信数据空间,全面链接油气田、煤炭、炼化化工等产业数据,以及采购、销售、仓储、物流等上下游企业供应链数据,实现安全生产、设备诊断、质量追溯、能碳管理等高价值场景的应用。支持建设电力企业可信数据空间,积极吸引省内相关能源企业广泛参与,充分接入发电、配电、用电和装备等多元主体数据,实现业务协同、资源优化和服务增值。鼓励各链主企业向上下游中小企业开放脱敏数据资源,依托可信数据空间提供普惠性数据服务,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订单分析、能效对标、设备预测性维护等场景应用降本增效。
(五)整合创建城市可信数据空间
坚持省级统筹、因城施策,以城市可信数据空间为载体,推动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赋能智慧城市多跨场景应用。鼓励依托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因地制宜设立各类产业专区,形成一城一空间、一区一特色发展格局。支持持续完善西安城市可信数据空间,进一步强化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融合利用,有效支撑社会治理、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应用,示范带动省内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聚焦关中科技赋能创新升级、陕北能源革命转型升级、陕南生态优先绿色升级,支持各市因地制宜打造城市可信数据空间。
(六)稳慎探索个人可信数据空间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以保障个人数据权益为核心,稳慎探索个人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路径。鼓励在医疗健康、金融服务等领域先行试点,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保障,实现个人数据在授权范围内的安全共享与合理利用。
(七)创新探索跨境可信数据空间
依托陕西自贸试验区探索跨境数据流动新模式,支持出台实施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在跨境电商、跨境科研合作等领域积极开展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建立健全跨境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提供跨境数据备案、合规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推动陕西特色产品和文化“走出去”。
三、凝聚生态主体合力
(八)释放公共数据应用场景
强化公共数据与社会需求深度融合,推动数据要素在产业转型、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普惠化应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强化公共数据与产业需求对接,以公共数据为牵引,促进企业数据价值挖掘,驱动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和新兴业态创新发展。深化教育、医疗、交通等重点领域数据开发,探索数据赋能便民服务新路径,推动公共服务精准化、普惠化、便捷化升级。推动城市治理、生态保护、应急管理等场景数据跨部门融合应用,构建数据驱动的协同治理体系,提升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能力。
(九)激发供需主体潜能
积极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发挥自身的数据优势,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有序开放数据资源,定期组织开展数据供需对接活动,促进数据的高效流通与共享。鼓励各设区市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引导各类数据商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度开发和创新应用。大力引导各类中小型企业和市场主体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不断提升数据驱动经营决策能力,培育壮大数据应用市场需求。
(十)培育数据服务主体
推动各市可信数据空间与省内数据交易场实现互联互通,提升数据交易效率和规范性。培育一批技术实力雄厚、服务水平优质的数据商,支持其在数据可信管控、资源交互、开发利用等方向开展业务创新,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数据服务。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国内外优质数据服务企业落户陕西,完善数据服务产业链,提升数据服务的整体水平。
(十一)发展空间运营主体
支持可信数据空间运营主体发展,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运营机制和收益分配模式。鼓励运营主体创新商业模式,通过提供会员服务、销售数据产品、开展增值服务等多元化方式实现盈利,确保可信数据空间的可持续发展。探索数据贡献决定权益、场景价值共享、生态成长阶梯等激励机制,提高参与各方数据共享的积极性。加强运营主体的能力建设,提升可信数据空间的技术运维、安全管理和市场拓展能力,保障可信数据空间的稳定高效运行。
(十二)繁荣数据市场生态
各市数据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和监督管理,营造良好数据市场发展环境,为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依托秦创原构建数据创新载体,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为数据市场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行业诚信建设,促进数据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夯实空间发展基础
(十三)加快共识规则标准研制
紧密结合国家数标委可信数据空间标准体系,组织核心企业积极开展贯标工作。立足陕西数字经济发展实际,聚焦绿色能源、智能制造、文化旅游等优势领域,推动政企产学研深度融合、协同发力,打造具备陕西特色的标准规则。引导重点企业全过程参与标准制定,推动企业标准向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转化,提高陕西在可信数据空间标准化建设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十四)推动关键技术广泛应用
推动数据沙箱、隐私计算、使用控制、区块链等可信管控技术应用。鼓励依托数据沙箱,界定数据流通范围,解决原始数据出域堵点。鼓励依托隐私计算,确保数据可用不可见,解决跨部门数据联合查询、医疗影像模型训练、联合征信、精准营销等场景下的数据泄露风险。鼓励依托使用控制,实现数据可控流转,解决图纸数据、供应链数据、电子病历等场景下的明文数据流转难题。鼓励依托数据标识、语义转换等互联互通技术,实现数据资源的统一发布与查询,促进数据跨系统共享和高效利用。创新数据价值评估体系与收益分配算法,探索数据共享共用共治新模式。
(十五)建设省级共性服务体系
加快建设国家数据基础设施(陕西)区域功能节点,组织建设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要求的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集成区块链、隐私计算、人工智能等数据流通利用基础工具,提升可信数据空间数据加工、管理、应用效率。统筹推进全省算力资源科学布局、集约建设、高效利用,强化多方快速组网和数据交换能力。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数据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全省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工作,开展可信数据空间备案管理,动态发布备案名录。各市可按需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推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安排,明确任务分工,体系化推动可信数据空间建设。
(十七)加大资金支持
省级数据管理部门积极引导财政资金支持各类可信数据空间项目建设,积极组织可信数据空间运营主体申报国家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数据资产评估、数据信托等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基金支持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支持。
(十八)协调资源支撑
省级数据管理部门加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力度,统筹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深化政企数据在可信数据空间中的融合创新应用。开展常态化数据资源供需对接,加大宣传推广与市场对接力度。健全人才引育体系,深化校企合作,完善数据领域职业资格认证与技能提升机制,构建多层次人才支撑体系。
(十九)加强安全监管
全面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建立数据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可信数据空间安全管理规范。压实运营主体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内部安全审计、自查自纠等机制。强化对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数据,切实保障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十)强化示范引领
建立可信数据空间项目动态遴选机制,重点面向应用需求旺盛、发展基础良好、经济社会价值高、示范带动力强的领域,建立省重点项目库。动态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对功能体系完备、赋能效果突出、示范带动性强的标杆项目加强成效总结和应用推广,鼓励各市结合发展基础和优势产业打造独具特色的可信数据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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