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一届中国京剧艺术节入选名单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6-08-26

办艺函〔2026〕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国家京剧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经遴选和公示,现将第十一届中国京剧艺术节入选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剧场演出提倡现场乐队伴奏。

  二、参演单位在精益求精完成剧场演出的基础上,应配合主办单位做好艺术节期间的公益惠民、文旅融合等活动。

  三、“星火项目”——青年戏曲人才创作营学员落地后食宿行和培训相关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京剧艺术节的通知》(办艺函〔2026〕204号)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刘思畅027-68892323,陈琨027-82835137。

  特此通知。


  附件:第十一届中国京剧艺术节入选名单.xls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