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人社函〔2026〕210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博士后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人社发〔2024〕22号),现就开展2026年陕西省博士后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
(一)申报时间
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
(二)资助标准
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链、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等发展需求,择优遴选一批博士后科研项目,按照特等资助20万元、一等资助15万元、二等资助10万元、三等资助5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资助指标向民营经济领域倾斜支持。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高尚的个人品德、良好的科研道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学风严谨;
2.申请人应是经批准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或省博士后创新基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3.申报的科研项目应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聚焦“四个经济”发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领域,精准服务我省重点产业升级、重大工程实施和重点项目攻关;或围绕“中国式现代化陕西实践”等重大命题,开展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需具备明确的技术路线、创新的研究思路和先进的研究方法;
4.按在站2年时间计算,从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期满出站人员不得申报。已经获得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并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佐证材料不超过20页),佐证材料包括:进站审核表、进站备案证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等,向博士后设站单位提出申请;
2.博士后设站单位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将审核盖章后的材料报省博管办;
3.省博管办组织行业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统一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给予资助。
二、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资助
(一)申报时间
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
(二)资助标准
对组织承办全省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的设站单位,视活动情况每期资助5-10万元,不足部分由设站单位协调解决。资助经费用于与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活动组织、论文审阅编辑、参与人员食宿交通、场地费、资料印制费、布展费、专家讲课费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经全国博管办或省人社厅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站单位;
2.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的举办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有关规定,着力提高活动实效。
(四)申报程序
1.请各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活动实施方案(一式三份),一并报送至省博管办。
2.省博管办对各单位申请的活动审核后,按程序择优给予资助支持。
三、博士后安家补助
(一)申报时间
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
(二)补助标准
出站后与在陕企业(含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落户我省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补助。
(三)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以后从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出站,2026年6月30日前已落户陕西,与在陕企业(含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的非定向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申请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须与出站去向单位一致)。佐证材料包括: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人事调档函及博士后证书、《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申领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户口本、第三方工资证明及社保证明等资料;
2.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博士后出站单位复核;
3.出站单位将复核后的《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申请表》及有关资料报省博管办;
4.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给予补助。
四、博士后设站资助
(一)申报时间
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
(二)资助标准
对2023年至今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流动站、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经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设站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经全国博管办或省人社厅审核批准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基地;
2.申请单位必须设立博士后工作管理机构(部门),健全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
3.设站须满一年且已招收博士后进站并完成开题报告;
4.对招收博士后承诺的各项保障措施已经落实,提供的自有博士后科研专项经费到位,并已独立核算;
5.同一流动站、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基地不重复资助。
(四)申请程序
1.流动站设站单位须提交进站人员信息汇总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2.工作站和创新基地须提交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三方协议;
3.上述材料报省博管办,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给予资助。
五、有关要求
1.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2.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以上项目,逾期不再受理。所有附件资料均需核对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涉密材料请做好脱密处理后报送。相关表格请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六、联系方式
省博管办 杨老师(029-87287970)
省人社厅 曾老师(029-63915212)
邮箱:1784658541@qq.com
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号办公楼7层701房间
附件:
1.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
2.陕西省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申请表
3.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申请表
4.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申领协议书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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