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低空〔2026〕77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因地制宜有序拓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加快探索安全有保障、商业可持续、群众易接受的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发展模式,现就面向社会开展公开征集低空经济应用场景供给能力和需求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按照先载物后载人、先隔离后融合、先远郊后城区的基本原则,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围绕生产作业、低空运输、公共治理、低空消费等场景应用领域,优先征集安全有保障、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可复制推广的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新模式,有效实现低空场景需求与供给精准对接、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与群众需求高度契合,搭建供需对接平台,赋能我省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征集主体
各类企事业单位均可参与此次征集,供给能力提供方的相关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应无知识产权纠纷,场景应用需求方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供需双方均应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工作流程
1.需求方填写《低空应用场景需求清单信息表》,其中,省级有关部门、国家驻陕单位、省属企业、在陕高校和央企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低空处),其它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报送至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联系人见附件3)。
2.供给方要如实填写《低空经济应用场景供给能力信息表》,按照属地化原则报送到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
3.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对收集到的供需信息整理核实后,于7月10日前统一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低空处)。
4.我委将适时在门户网站发布第一批低空经济应用场景供给能力和需求清单,促成相关主体签订合作协议。
5.本次征集为常态化征集,我委将不定期梳理、审核和遴选供需清单,并适时向社会予以发布。
四、工作要求
要坚持安全为要、因地制宜,低空应用场景能力提供方需按要求取得经营许可证、运营合格证等相关资质,确保无人机操控员、运维管理人员等按规定持证上岗。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带头开放场景应用,按照“谁审批,谁公开;谁管理,谁公开”的原则,引导社会广泛参与使用财政资金及事业收入实施的低空经济应用场景。
附件: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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