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安监函〔2026〕1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6〕2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和实践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安全生产大讲堂等形式开展学习,确保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为契机,严格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抓实抓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力度,增强从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辨别能力,按要求开展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南部和中部片区持续扩大工作成果,北部片区结合本地特点,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提升排查整治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端午假期期间要加强提级管控相关工作,盯紧盯牢可能出大事、常出事的7类13项重大危险源。要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部年度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等要求,扎实开展公路桥梁隐患排查整治、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两客一危”动态监控报警信息清零等8项专项行动,已经完成的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仍在进行的要保质保量推进完成,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要重点防范应对汛期自然灾害对交通运输带来的不良影响,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的会商研判,摸清最新风险路段和隐患点位,严格落实“响应、巡查、管控”机制,强化车船运行状况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停航停运措施,防范汛期雨水增多引发的工程建设坍塌事故和驻地冲毁风险。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结合本地区实际,6月16日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客运枢纽、港口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广场市集等场所设立宣传咨询点,以现场讲解、展板展示、视频播放、资料发放、互动体验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广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应急避险技能、隐患排查方法等知识,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积极培育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在公交车站、候车室、航站楼以及地铁、公交、飞机、高铁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片,普及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常态化开展安全文化下基层、安全文艺汇演、安全书画摄影展等活动,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生动局面。
四、强化数智赋能安全生产应用
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注重科技引领,强化数智赋能安全生产运用,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技术、监测预警设备设施等在提升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管控和安全监管效能方面的作用。要认真梳理总结本单位和本辖区企业在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港口运营等重点领域数智赋能安全生产应用成果,部将适时梳理汇总各地经验做法,供行业参考学习。
五、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同上一堂课”等方式的教育培训,将安全知识传达到区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线作业人员,切实提升人员安全意识和实操能力。要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事故的深度分析,针对本地区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培训会上播放,部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月谈”活动,与部分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以视频连线方式剖析研讨典型事故。要紧盯本地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教育培训,部将组织专家赴重点省份开展指导帮扶式教育培训。
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将安全宣传深入基层一线、直达基层末梢,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请于6月1日前报送1名联络员信息,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部安委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熊睿成,电话:010-65292708,传真:010-65292132,电子邮箱:liujian@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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