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县域工业处 2026-05-22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56号)及《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4〕16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现就陕西省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与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各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择优遴选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申报材料与报送时限

  请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6年7月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附件1)、《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3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县域工业处。(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4-100室,邮编710006)

 三、申报要求

  1.严格对照《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申报,《暂行办法》中所指“运营管理机构”为非新设立机构,不得以此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2.严禁虚假申报、隐瞒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联 系 人:王栋

  联系电话:029-63915541

  附件1: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docx

 附件2: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docx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