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黑马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6-04-17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黑马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省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黑马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1.在陕西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2.主营业务原则上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领域,符合陕西省产业发展导向。

  3.拥有的专利技术已具备产品化、产业化基础,或在短期内可实现成果转化,能为企业带来明确的市场价值与发展潜力。

  4.主营产品的核心功能、制造方法等具有自主研发或引进的核心专利技术,专利技术与主营业务关联度高,能形成企业核心竞争优势。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近三年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管理名单;非正常专利申请较多且未整改到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二、申报程序

  入库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

  (一)企业线上申报

  各申报单位对照“黑马企业”培育入库条件,通过“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www.sxipds.com),进入“黑马企业培育库”专题页面,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入库操作指南在“黑马企业培育库”专题页面下载。

  (二)市区审核推荐

  各市(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通过管理账号登录“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结合工作实际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系统推送至省局端口。审核推荐操作指南在“黑马企业培育库”专题页面下载。

  (三)省局核准入库

  在各市(区)局推荐基础上,省知识产权局依据遴选标准,结合系统测评进行筛选,将符合条件的主体纳入培育库,在系统公告确认入库企业名单。

  今年企业申报系统开放时间截至11月30日,请各市(区)局于6月、9月、11月底前分批集中完成审核推荐,确保入库工作顺利完成。“黑马企业”培育库各类消息及相关附件,可在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www.sxipds.com)下载获取。

  三、有关要求

  (一)省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突出产业化导向,结合重点工作广泛开展调研,强化政策协同联动,优化服务支撑,提高企业培育工作效能,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转化效益。

  (二)各市(区)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知识产权“黑马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引导,严格审核把关,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www.sxipds.com)完成注册和申报,做好企业审核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三)各市(区)局要做好对入库企业的联系、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大部门协同、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力度,着力打造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强、转化效益高的领军企业,助力区域产业创新发展。具体工作进展和典型案例及时向省局报送。

 四、联系方式

  省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姚老师  029-63916861

  技术支持(系统操作):尹老师  029-81121637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