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陕西知识产权智库专家的通知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6-04-02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推进全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建设陕西知识产权新型智库,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知识产权智库专家,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各类主体,以及政府部门中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或其他领域的专家。

  二、征集时间

  本次集中征集时间截至2026年4月20日。

  三、征集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较高政策理论水平,热爱知识产权事业,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智库专家工作;

  2.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开拓创新,敬业求真,廉洁公正;

  3.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及研究成果,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以独立身份参与智库专家活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相关职责,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家级、省级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限制;

  5.无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二)专业条件

  1.政策研究类:长期从事知识产权宏观政策、法律法规或行业发展研究,具备较强的政策分析与决策咨询能力,在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制度创新、治理研究等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丰富实务经验。

  2.项目评审类:熟悉知识产权项目管理、评审规则及实施规范,具有知识产权项目评审、评估评价、验收核查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咨询工作。具有15年以上知识产权、技术、法律、金融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中具有深入实践经验的专家。

  3.专业技术类:长期从事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实务工作,在申请代理、维权保护、运营转化、管理服务等方面实践经验丰富。

  4.国际化类:具有较丰富的跨国知识产权实务经验,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跨境纠纷处理、海外布局及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流程,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法律与商业环境。

  四、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采用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并行的方式。由单位推荐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核实其真实性;个人自荐的,申报人应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情况作出书面承诺。材料报送须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纸质版,确保内容一致、手续齐备。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在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官网通知专栏下载《陕西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入库申请表》,并准备以下材料:

  1.《陕西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入库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等学术及研究成果;

  6.国内外学术团体、学术刊物任职情况证明材料;

  7.个人专业专长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可证明资质及专业能力的材料。

  由单位推荐的,第5、6项材料需要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电子版材料:需登录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在“一网通办”中点击“项目申报”,选择“陕西知识产权智库专家申报”进行提交。

  纸质材料寄送至: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新城大院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材料注明“2026年陕西知识产权智库专家申请”)。

  (二)审核与公示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经研究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入库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纳入陕西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库,每届聘期5年。智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并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增补或调整。

  联系人:

  王老师(029-63916879)

  朱老师(029-81121637)


  附件:《陕西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入库申请表》.docx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