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26〕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大力弘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无偿献血是保障临床医疗救治、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民生工程,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当前全国千人口献血率为11.4‰,我省为12.8‰,我市仅为8.9‰,明显低于全国、全省水平,血液保障压力持续加大。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将无偿献血作为保障民生、弘扬新风、促进和谐的重要任务,加快构建“党的领导、政府组织、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持续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健康延安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健全服务网络,提升采供血能力
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及市中心血站要按照便民利民、科学布局原则,统筹规划无偿献血服务点位,优化服务时间与服务半径,方便广大群众就近就便参与无偿献血。要持续优化采血、登记、休息、后续回访等全流程服务,完善预约采血、上门采血、延时服务等人性化举措,不断提升献血者的安全感、舒适感和满意度。要大力推进采供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实现血液采集、检测、分离、储存、转运、供应、使用全链条可追溯,全面提升采供血工作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三、严格质量监管,坚守血液安全底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健全完善血液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应急献血队伍建设,强化血液储备和动态调度,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救治和季节性用血高峰,全力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充足、及时、有效。市中心血站要严守血液安全红线底线,严格执行采供血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每一袋血液来源可靠、质量安全。要强化工作联动,公安、卫健等部门要持续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血液买卖、违规临床用血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采供血秩序。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无偿献血工作全过程,统筹用好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户外公益广告、社区宣传栏等各类阵地,广泛普及无偿献血科学知识、法律法规和优待激励政策。深入宣传无偿献血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积极引导群众破除认知误区、消除思想顾虑。要紧扣世界献血者日、学雷锋志愿服务日等重要节点,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乡村开展主题宣传和科普服务活动。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青年学生、医务人员和社会群众踊跃参与、积极献血,推动无偿献血理念深入人心、蔚然成风,让爱心奉献成为延安新风尚。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切实扛起无偿献血工作主体责任,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民生保障重点任务,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经费、人员、场地、设施等要素保障,为无偿献血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健康适龄干部职工自愿参与无偿献血工作。要加强协同配合、密切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细,共同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因工作需要,请各单位确定1名负责同志和联络人,于4月30日之前报市中心血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常烨13909114977,2219330)。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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