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行业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6-04-01

  2026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6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于2026年启动《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计划号:20264101)行业标准制定,标准归口单位: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4)。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起草单位,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相关领域的政府机构、行业协(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二、起草单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为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较高专业水平和相关技术实力,重视标准化工作,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应熟悉社会保险、劳动能力鉴定领域法律、法规、标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加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前瞻性;

  4.工作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具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文字能力,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5.能够按时参加工作组的各项工作。

  三、申报程序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制定起草单位申请表》(见附件),须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单位应确保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

  2.请于2026年4月10日(周五)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传真至社保标委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3.社保标委会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起草单位名单。

 四、联系方式

  传 真:010-89946670

  电子邮箱:rsbxtjsc@126.com


  附件:《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行业标准制定起草单位申请表


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