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 “创赢未来”2026创业大赛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6-02-25

人社部函〔202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引导发展多种创业模式,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决定举办“创赢未来”2026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释放创业动能 圆梦出彩人生

  二、组织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作为大赛主办单位,联合成立全国组委会,秘书组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联合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成立省级组委会,加强大赛宣传动员,做好参赛项目报名审核、省级选拔赛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晋级项目参加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开展创业典型推荐宣传和政策(资金)奖励扶持等工作。

  三、赛制安排

  大赛采用“4+1”模式,即:4个主体赛+1个专项赛。主体赛围绕“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四种创业模式,设立4个赛道,专项赛为青年创新专项赛。

  (一)主体赛

  1.科技成果+创业

  以催生新质生产力,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核心目标,面向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机构自主研发,兼具突破性和引领性的前沿科技成果,推动其从实验室推向市场、实现产业化落地应用与商业化价值转化,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导向的技术创新型创业项目。

  2.产业发展+创业

  以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核心目标,面向立足特定产业基础与发展需求、赋能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聚焦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与模式创新,推动产业规模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助力产业价值提升与生态构建的创业项目。

  3.职业技能+创业

  以构建“创业驱动培训、培训提升技能、技能赋能创业” 的良性闭环为核心目标,面向依托自身精湛专业技能或当地劳务品牌资源开展经营服务,或聚焦技能提升提供专业化培训,打造特色技能型服务品牌,以职业技能应用为核心导向的技能驱动型创业项目。

  4.民生需求+创业

  以扩大优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激活消费新潜能为核心目标,面向衣食住行、医疗健康、教育养老、就业增收等民生关切,通过创新生活服务消费场景、引领并带动消费升级,以提供便捷化、普惠化、品质化解决方案为导向,兼具民生服务属性与市场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

  (二)青年创新专项赛

  面向以高校(包括技工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为主的青年群体,项目类型不限,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及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大赛按照省级(含)以下选拔赛(推荐)、全国选拔赛、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实施。每个赛道120个项目参加全国选拔赛,50个项目晋级全国总决赛。

  四、参赛条件

  以上赛事,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中国大陆或港澳地区。有国资背景的项目不能参赛。参赛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只能选择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一)主体赛

  1.截至2026年4月30日(不含),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参赛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其他不良记录。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独立运营。

  4.参赛项目具有较强的成长潜力和带动就业潜能。

  5.参赛者须为参赛项目的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3人。

  (二)青年创新专项赛

  1.截至2026年4月30日(不含),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

  2.参赛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其他不良记录。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且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参赛项目具有较强的落地成长潜力和带动就业潜能。

  5.参赛者须为参赛项目的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3人。

  五、赛事流程

  第一阶段:大赛启动和组织发动

  1.大赛启动时间:2026年2月上旬大赛启动,各省按要求成立省级组委会,制定本省大赛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2.报名和审核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审核确认截至时间: 2026年5月10日。

  各省级组委会自行设定报名通道,组织参赛项目报名,按不同赛道分类报名,不得兼报。

  各省级组委会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本省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于5月10日前将审核结果上报至全国组委会。

  第二阶段:省级(含)以下选拔赛

  1.举办地市级、省级选拔赛

  时间:截至2026年6月30日

  各地原则上须采取项目路演方式举办地市级、省级选拔赛,条件允许可延伸到区县。有困难或特殊情况不能举办的,需经全国组委会同意后,按照统一规则,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对本省参赛项目进行选拔推荐。

  2.确定全国选拔赛参赛项目

  时间:2026年7月5日前完成

  各省按照全国组委会统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省参加全国选拔赛的项目。名额分配方式为:各赛道确保每省不少于2个项目参赛,2个(不含)以上的名额,按前3年新增经济体数量权值分配。

  各省于7月5日前将入围全国选拔赛的项目资料上传大赛官网,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至指定邮箱,全国组委会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反馈后,由省级组委会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本省参赛者。

  第三阶段: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

  时间:2026年7月31日前

  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由全国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地点待定。

  1.全国选拔赛

  采取现场路演方式2天完成。各赛道均分2个小组同时进行比赛,每组60个项目,各组获得前25名的项目晋级全国总决赛,未晋级全国总决赛的项目获得“入围奖”。

  2.全国总决赛

  采取现场路演方式1.5天完成。各赛道50个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各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0名。

  全国总决赛结束后,全国组委会将举行大赛闭幕式并颁奖。

  六、评审标准及规则

  (一)评审标准要点

  以“培育新质生产力、拓宽就业新空间、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导向,重点考察企业带动就业的能力,关注项目直接和间接带动就业的规模、质量,吸纳就业的重点群体,企业劳动环境与劳动关系,为劳动者提供的发展空间等要素。同时,考察项目的创新引领性、创业团队综合能力、发展现状与未来前景。针对主体赛各赛道的核心定位,差异化考察项目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融合发展、职业技能赋能、满足民生需求等方面效果。

  (二)评审规则要点

  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项目评审采用抽签排序、分组同步、现场路演、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

  具体评审标准及规则将在大赛组织实施细则中明确。

  七、奖励与扶持

  (一)奖励

  对获得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项目颁发奖杯,对参加全国选拔赛但未晋级全国总决赛的项目颁发“入围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按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二)扶持服务

  在中国国家人才网设立大赛官网,将所有参加全国选拔赛的项目纳入大赛项目库,通过大赛平台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帮助其对接资金和市场,拓宽发展渠道。对参加全国选拔赛的项目第一创始人,从中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鼓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建立优秀项目常态化跟踪机制,建立台账、全程跟进;将大赛评选结果与本地创业扶持、创业服务、人才鼓励等政策措施相挂钩,对晋级全国选拔赛的项目,尤其是获得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项目,可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并在资金扶持、入驻园区、孵化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八、宣传发动与配套活动

  大赛期间广泛发动各类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全程跟踪各阶段赛事进展,宣传地方经验做法,树立不同领域的创业典型,提升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省级选拔赛期间,各省应根据本地实际,积极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培训、创投对接、研讨交流等配套活动,努力营造创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提升活动成效。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期间,将视情组织赛前培训、创投对接、交流研讨、“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等活动,同时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和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为参赛项目提供指导、培训、宣传、推广、投融资等方面的深度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