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发〔2026〕3号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宝塔区人民政府、吴起县人民政府、洛川县人民政府、黄陵县人民政府、驻延相关保险机构:
《2026年延安市苹果花期冻害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日
2026年延安市苹果花期冻害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苹果花期冻害天气指数保险(以下简称“苹果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试点苹果天气指数保险,构筑多层次农业保险及风险分散机制,以气象数据为依据,公正、迅速实施理赔,切实减轻果农花期冻害损失,促进苹果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内容
(一)试点范围与面积
1.试点范围:宝塔区、吴起县、洛川县、黄陵县。
2.试点面积:每个县区2万亩。
(二)参保对象
在试点范围内从事苹果种植、保险标的权属清晰的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三)保险标的
按照延安市保险行业协会文件《延安市苹果种植保险(中央以奖代补适用)优化条款(试行)》(延保协发〔2023〕17号)第三条、第四条执行。
(四)保险期限
以苹果一个花期(露红期-幼果期)作为一个投保周期,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五)保险金额及保费
1.保险金额与保费。结合试点区域地理位置差异及冻害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保费政策。其中,宝塔区、吴起县每亩保额1360元,保费68元;洛川县、黄陵县每亩保额1200元,保费60元。
2.费率标准。全市统一执行5%的综合费率,即每亩保费按保额的5%计算。
(六)保费承担比例及金额
1.若该险种纳入省级财政支持的创新型农业保险品种,承担比例及金额为:省级财政补贴45%,市级财政补贴38%,县级财政补贴5%,农户自缴12%。即:宝塔区、吴起县省级财政每亩补贴30.6元,市级财政每亩补贴25.84元,县级财政每亩补贴3.4元,农户每亩缴纳8.16元;洛川县、黄陵县省级财政每亩补贴27元,市级财政每亩补贴22.8元,县级财政每亩补贴3元,农户每亩缴纳7.2元。
2.若该险种未纳入省级财政支持的创新型农业保险品种,承担比例及金额为:市级财政补贴85%,县级财政补贴3%,农户自缴12%。即:宝塔区、吴起县市级财政每亩补贴57.8元,县级财政每亩补贴2.04元,农户每亩缴纳8.16元;洛川县、黄陵县市级财政每亩补贴51元,县级财政每亩补贴1.8元,农户每亩缴纳7.2元。
(七)保险赔偿标准
1.赔偿计算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元)=Max(每个物候期赔偿金额)
每个物候期赔偿金额(元)=保险金额(元/亩)×赔偿比例×成灾面积(亩)
在保险责任期间内,以日最低气温对应赔偿比例最高的一次计算赔偿。
2.赔偿标准
根据冻害发生时间,确定苹果物候,根据果园最低温度(Tmin)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的赔偿比例做为赔偿标准。
赔偿比例=0.25×(T1-Tmin)
Tmin:同一站点连续两小时(三个相邻小时时点)温度算数平均值。
T1:对应物候期轻度冻害指标温度高值(如在露红期,T1取值为-5.2℃)。
苹果花期冻害天气指数表 | |||||
温度指标 | 露红期/℃ | 花序分离期/℃ | 花期/℃ | 幼果期/℃ | 赔付率/% |
轻度冻害 | -6<Tmin≦-5.2 | -4.0<Tmin≦-3.0 | -3.8<Tmin≦-2.8 | -2.4<Tmin≦-1.6 | ≦20 |
中度冻害 | -6.7<Tmin≦-6 | -5.0<Tmin≦-4.0 | -4.5<Tmin≦-3.8 | -3.1<Tmin≦-2.4 | 20~40 |
| -7.5<Tmin≦-6.7 | -6.1<Tmin≦-5.0 | -5.2<Tmin≦-4.5 | -4<Tmin≦-3.1 | 40~60 |
重度冻害 | -7.9<Tmin≦-7.5 | -6.6<Tmin≦-6.1 | -5.6<Tmin≦-5.2 | -4.4<Tmin≦-4 | 60~70 |
| -8.2<Tmin≦-7.9 | -7<Tmin≦-6.6 | -6<Tmin≦-5.6 | -4.8<Tmin≦-4.4 | 70~80 |
特重冻害 | Tmin≦-8.2 | Tmin≦-7.0 | Tmin≦-6.0 | Tmin≦-4.8 | ≧80 |
当果园最低温度(Tmin)高于整花序冻死率≦20%对应的温度时或计算的赔偿比例≦0.2,不进行赔偿。果园最低温度(Tmin)低于整花序冻死率≧80%对应的温度时或计算的赔偿比例≧0.8,全额赔偿。
3.赔偿处理有关说明
天气指数计算和发布以保险标的果园气象自动站气象数据为准,若果园无气象站或该气象自动站仪器出现异常,采用地形相近的邻近气象自动站气象数据赔付。按照气象资料统计标准,日气象要素统计时段为20时~次日20时或08时~次日08时。
若保险标的与气象站距离较远或地形、海拔差别较大,可通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协商选择地形相近的气象观测站作为本保险的气象数据监测站点,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苹果树冻害发生时段对应的物候期,依据苹果物候观测规范,由县级气象、果业部门共同确定。
(八)承保机构
由人保财险延安分公司牵头,联合平安财险延安分公司、中华财险延安分公司、太平洋财险延安中心支公司、永安财险延安分公司等组成共保体,开展苹果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县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苹果天气指数保险工作开展。各级金融工作中心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试点工作落地,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及时拨付保费补贴。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负责种植及承保面积摸排核实,将审核结果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市级气象部门要持续优化苹果天气指数保险模型,加密试点区域气象监测站点,指导县级气象部门精准推送预警信息,指导农户防灾减损,协助保险机构快速理赔,降低灾害损失。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及保险机构优化保险条款,加强基层保险机构经营指导和监管。
(二)明确时限要求。试点县区应于2026年2月底前完成试点乡镇果园调查和气象站建设工作,并及时向承保公司提供气象站点铺设分布图;各承保机构应于4月底前完成承保工作。
(三)规范经营行为。各承保机构要严格落实“五公开、三到户”服务规范,切实维护投保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利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统筹各方资源加快承保进度,按照气象数据及时理赔,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合规经营水平。
(四)建立联动机制。由气象局、农业农村局、行业协会、保险机构建立“多方联动”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同步采集气象监测数据与实际受损情况,不断积累真实有效的灾害损失数据情况,为后续优化保险条款、扩大试点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监督管理。市、县(区)农业保险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中省相关要求加强保费补贴资金日常监控,建立长效检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调研宣传。试点县区农业保险工作小组要持续强化调查研究,提出科学合理建议,不断优化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同时,要联合保险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等手段,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宣传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和政策,营造农户积极参保、政府保障有力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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