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巩固汽车消费回升向好态势,推动全市提振消费稳增长工作再上台阶。根据《延安市2025年提振消费6条措施》精神,制定了《延安市2025年第一期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延安市2025年第一期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延安市商务局
延安市财政局
2025年4月30日
延安市2025年第一期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升消费信心,推动汽车消费持续扩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原则,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汽车消费补贴,进一步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增长,努力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回升。
二、活动时间
2025年5月1日—7月31日
三、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 延安市商务局
延安市财政局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协办单位: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
四、资金安排
市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900万元用于购置新车消费补贴发放,100万元用于购置二手车消费补贴发放,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五、活动内容
(一)发放方式
购车可申请领取现金补1000元-8000元。
(二)申领条件
1.居民个人在延安市注册登记并报名参与此次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汽车(含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二手车)
2.购车发票开具时间:2025年5月1日—7月31日。
3.申领补贴起止日期:2025年5月16日至8月15日。
(三)申领标准
1.新车购置补贴标准为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3万元(含)—10万元(不含)以下,发放2000元现金补贴/辆;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以下,发放4000元现金补贴/辆;
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25万元(不含)以下,发放6000元现金补贴/辆;
第四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5万元(含)以上的,发放8000元现金补贴/辆;
2.二手车购置补贴标准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3万元(含)—5万元(不含)以下,发放1000元现金补贴/辆;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10万元(不含)以下,发放2000元现金补贴/辆;
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发放3000元现金补贴/辆。
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购买同一辆新车或二手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能同时叠加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四)兑付流程
1.购车人通过“云闪付”—“延安市2025年第一期汽车消费补贴”查看符合购车补助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在符合要求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并完成全部上牌流程,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
2.购车人登录“云闪付”—“延安市2025年第一期汽车消费补贴”专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购车发票、身份证原件、行驶证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个人银行账户、购车刷卡小票等材料,申请汽车消费补贴。补贴发放将根据申请提交时间先后排序,先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先得到补贴,补贴按次序发放至补贴发放完毕为止。
3.补贴发放按照“居民自主申请—系统受理初审—市商务局复审—补贴发放”的流程进行。汽车消费补贴按照消费者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为准(如因消费者提供的申请资料有误导致审核退回修改,则自动释放名额,且申请先后顺序以消费者重新提交申请的时间为准),对于最终审核通过后的申请按照申报时间先后次序发放补贴直至全部补贴发放完毕。补贴审核发放过程中,审核退回修改、审核通过等状态均采用短信通知的方式,发放至消费者预留的手机号。
(五)申领规则
1.申领人应为机动车所有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所有人一致。
2.申领人所提供的所有购车交易行为、所有购车手续等材料登记的日期及其支付凭证(少量定金除外)的日期均在活动开展日期之内。
3.申领人须在延安市消费补贴选取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每辆符合补助条件的汽车只可申领一次补助。
4.购车补助补贴名额有限,申领人可通过“云闪付”—“延安市2025年第一期汽车消费补贴”专区实时查看剩余额度及个人申请进度。若活动期间提前使用完补贴名额,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同步结束。
5.汽车销售企业要严格区分产品销售优惠和政府财政补助,严禁以政府财政补助代替销售优惠;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对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协助汽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助资格,依法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6.申领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7.申领人应与汽车销售企业确认提车、上牌时间,避免因逾期登记上牌导致无法享受补助。
六、参与范围
(一)汽车销售企业范围。在延安登记注册、符合条件并报名参与的汽车销售企业。
(二)符合条件的车辆标准。在延安市注册登记、符合条件并报名参与此次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的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二手车,其中购置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的延安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或经销企业开具。公牌车辆、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纳入汽车补助范畴。
(三)申领汽车消费补贴的对象。在延安市注册登记、符合条件并报名参与此次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和二手车的所有车主。
七、监督管理
(一)市商务局与第三方签署延安市2025年第一期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合作协议,委托第三方承担此次汽车消费补贴审核工作。
(二)活动执行时,第三方定期将汽车消费补贴的申请、审核等数据报市商务局核实。
(三)在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及使用过程中,市商务局在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在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及使用过程中,对群众反馈存在恶意套现、消费补贴管理使用不规范、以政府补助代替销售优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市商务局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查证属实的,列入不诚信名单并取消本次活动的参与资格。
(四)延安市2025年第一期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活动结束后,第三方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所需要的全部数据流水,将剩余资金上缴至市商务局指定账户。
(五)市商务局对此次汽车消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委托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依据审计报告进行账目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