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延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财政局 2024-10-23

延财办资〔2024〕39号

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我们制定了《延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可参照此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实施方案。

 

  延安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8日

 

延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陕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实施方案》(陕财办资〔2023〕113号)等法规制度,结合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资源。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利用,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

  全面覆盖。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盘活范围,充分发挥资产效能。货币形式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预算管理规定予以管理和盘活。

  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区分资产类别明确盘活方式,鼓励因地制宜探索盘活资产的有效路径,总结经验和做法。

  激励约束。将资产盘活成效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通过预算约束推动资产盘活利用。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资产盘活积极性。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利用。短期目标,基本摸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形成可盘活利用资产清单,初步建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机制,建成全市资产调剂共享信息化平台。长期目标,实现可盘活利用资产动态管理,资源配置科学合理,资产调剂共享机制健全,资产盘活利用信息化平台成熟完善,从根本上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节约财政资金,盘活闲置资产,全面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能。

  三、重点任务

  (一)摸清底数,科学制定方案

  1.开展摸底清查。市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系统梳理资产使用情况,摸清底数,结合年度盘点工作开展专项清理,重点对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使用状况进行摸底清查,并在陕西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准确标记资产使用状态。

  2.制定盘活方案。在做好摸底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市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梳理低效、闲置、超标配置及可共享共用资产,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逐项研究、科学确定盘活方式,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按年度形成资产盘活方案和工作台账(详见附件)。

  (二)分类施策,有序开展盘活

  1.优化在用资产管理。积极推动在用资产功能挖潜、修旧利废,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严把资产“入口关”,加强资产配置可行性论证,从严核定新增资产配置,以最精简的资产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着力解决不动产权属不清、权证不齐等历史遗留问题,为有效盘活利用打好基础。

  2.加强资产调剂利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优先在本单位、本部门内调剂利用,其中使用价值大、利用范围广的低效、闲置资产,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资产调剂;因技术原因需要更新,但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通过转变用途,可以调剂到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单位、部门,最大程度激发资产效能。

  3.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市级各部门要结合行业资产特点,筛选具备条件的资产开展共享共用,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文体设施、软件资产、数据资源等,通过资源整合、制度激励等方式在不同部门和单位之间共享共用。

  4.建立健全公物仓。由市国资中心牵头,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市级“虚拟公物仓”。按照《延安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规定,将低效、闲置资产、临时性活动或临时机构资产、被撤销单位资产等全部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应首先考虑从公物仓调剂解决。

  5.规范资产出租、处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对难以调剂利用的资产,按照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对外出租或者处置。资产出租、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出租、出售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依照有关规定可以通过相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三)协同推进,建立长效机制

  市财政局牵头建立资产盘活情况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机制,充分结合存量资产使用状况审核新增资产,优化资产配置,从源头节约财政资金。市国资中心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合作建立市级房屋调剂机制,从严核定和清理腾退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和土地的调剂使用。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市级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本行业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探索建设行业资产共享共用信息化平台,推进信息共享。

  (四)应用技术,加快信息化建设

  市财政局要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掌握市级部门、单位资产配置、存量等情况。利用“虚拟公物仓”平台,全面展示可共享、调剂资产信息,完善在线审核流程,推动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调剂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市级部门基于物联网技术探索资产使用管理动态监测,实时掌握资产使用情况,为盘活资产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基础信息。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借助信息化平台,集中整合国有资产和资源,实现动态信息化管理。

  (五)创新方式,实施集中运营

  严格落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管理要求,将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和管理的有经营收益的国有资产,以及通过运营预期可实现收益的低效、闲置资产移交市国资中心集中管理。市国资中心应坚持市场化运营和效益优先的原则,按程序将经营性资产委托鼎源(集团)财投控股公司统一运营,进一步挖掘经营性资产潜力,提升资产运营收益。

  (六)总结经验,深化盘活成效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以点带面推动资产盘活利用。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要将资产盘活情况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予以准确完整反映。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任务。市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明确责任、积极作为,全力破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确保盘活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能。市级各部门应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将当年资产盘活工作情况报市财政局,报送材料包括:资产盘活工作方案、资产盘活工作进展、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和相关数据。

  (二)规范有序推进,严肃财经纪律。市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在严格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加快办理资产处置事项,相关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以变相虚增资产收入。

  (三)健全评价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将资产盘活工作纳入资产绩效考核,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资产盘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资产盘活工作开展不力、资产长期低效闲置的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将约谈问责、督促整改,并视情况停止批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确保资产盘活合法合规、规范有序推进。


  附件:延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台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