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政发〔2026〕2号
各涉煤镇(街道),有关部门,事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延安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山西沁源留神峪煤矿“5.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惨痛教训,严厉打击煤矿隐蔽作业、违规开采、超范围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排查整治煤矿隐蔽工作面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防范化解重大煤矿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筑牢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防线。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煤矿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聚焦各类煤矿隐蔽工作面、隐蔽作业区域,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全市煤矿隐蔽工作面底数,精准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作业行为,建立隐患台账、整改台账、销号台账闭环管理机制。健全常态化排查监管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监管、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方责任,彻底整治煤矿隐蔽作业安全乱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市煤矿行业安全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成立子长市煤矿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晓斌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茂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市工业和煤炭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电公司、各涉煤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负责统筹部署全市煤矿隐蔽工作面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抽查、复盘核查,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难点堵点。同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隐蔽工作面排查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煤炭局,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工业和煤炭局局长李东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工业和煤炭局业务骨干为专职工作人员。牵头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整体工作调度、进度跟踪、资料汇总、信息报送、闭环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
市公安局:配合开展煤矿隐蔽作业违法违规行为核查处置,依法打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相关执法保障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排查煤矿超层越界、违规开拓隐蔽采掘工作面、违法占用资源等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市供电公司:依托电力监测系统,对煤矿用电负荷、用电异常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推送异常用电线索,协助排查煤矿夜间隐蔽作业、违规私开工作面等问题。
各涉煤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抽调专职人员配合开展辖区内煤矿全覆盖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严防隐蔽作业隐患反弹。
各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排查井下隐蔽巷道、废弃巷道、密闭区域、边角盲区、违规采掘工作面等重点区域,建立企业隐患台账,限期完成整改,及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三、排查重点内容
聚焦全市所有煤矿,重点排查各类隐蔽、封闭、临时作业区域,坚决杜绝隐蔽违规作业行为,核心排查内容如下:
1.是否存在私开、乱挖、隐蔽开拓采掘工作面,擅自布置未经审批作业区域、超范围超界开采等问题;
2.井下废弃巷道、密闭区域、边角盲区、隐蔽通道是否违规开启、违规作业,是否存在虚假密闭、临时拆除密闭隐蔽作业等情况;
3.是否存在利用隐蔽工作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夜间违规突击生产等行为;
4.煤矿采掘布局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擅自变更采掘设计、违规布置隐蔽作业点位等问题;
5.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等安全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人为屏蔽、篡改数据规避监管行为;
6.历次排查发现的隐蔽工作面隐患整改是否彻底,是否存在隐患反弹、虚假整改、屡改屡犯等问题;
7.其他各类隐蔽作业、违规生产相关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20日)
各煤矿企业对照排查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面、逐区域排查建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立行立改、闭环整改,按期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并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核查阶段(即日起至7月10日)
工作专班组织各成员单位成立联合核查组,对各煤矿企业自查情况开展全覆盖复核排查,重点核查隐蔽区域排查盲区、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自查走过场、漏报瞒报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置。
(三)督导提升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
工作专班针对排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隐患,开展专项督导,督促企业压实整改责任,深挖问题根源,健全管理制度,补齐监管短板,全面巩固排查整治成效。
(四)长效巩固阶段(长期坚持)
建立隐蔽工作面常态化排查、动态监测、定期复盘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抽查、隐患排查、执法整治,持续防范隐蔽作业安全风险,实现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煤矿隐蔽工作面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全面抓实抓细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二)坚持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严格落实“全覆盖、无盲区、零遗漏”排查要求,对所有煤矿、所有井下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紧盯隐蔽、封闭、盲区点位,绝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任何一处问题。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虚假排查、瞒报漏报等行为,确保隐患底数清、情况明、整治彻底。
(三)严格执法惩戒,强化闭环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严格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整改,逐项跟踪督办、复核验收。对存在隐蔽违规作业、隐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的煤矿企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行政处罚、约谈问责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四)强化协同联动,健全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立足标本兼治,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梳理监管薄弱环节,完善隐蔽工作面常态化排查、动态监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从源头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风险。
(五)严格信息报送,强化工作督导。各相关单位、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工作进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确保信息及时、数据准确、内容详实。工作专班将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企业进行约谈问责。
子长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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