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介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的通知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会〔2021〕37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财农〔2022〕58号,以下简称“两个制度”)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两个制度”的实施工作,加强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农业农村部在公开征集、专家评测、农民合作社试用的基础上,遴选确定了首批推荐的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名单及其服务承诺见附件),供广大农民合作社自愿选择使用。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民合作社指导服务,引导农民合作社根据“两个制度”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探索将财务会计信息化作为评定示范的必要依据,提升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附件:首批推介的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及其服务承诺.pdf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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