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成果评价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04-11

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有关学会:

  为组织实施好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评审工作,确保成果评价权威、科学、公正,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开展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成果评价机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一)申请范围。在国家有关部门或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一级学会。

 (二)基本条件

  1.成立时间10年以上,具有科技成果评价资质或从事科技成果评价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成果评价专家系统,专家成员在50人以上,正高级专家至少在15人以上。

  3.具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的机构组织及一定数量专(兼)职工作人员等。

  4.具备完善的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制度、健全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规范。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

  6.承诺对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所做出的科技成果评价结论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作为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能够出具客观、公正真实的评价报告及佐证资料。

  8.能够邀请省外行业知名专家参加评价活动。

  9.无科研诚信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附加条件

  1.评价专家组一般由7-9人组成,副高级职称以上,熟悉相关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和新技术新成果推广情况,其中省外专家不少于1人,市、县级单位(企业、合作社)专家不少于2人。

  2.专家组组长应为本学会专家或国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②曾获得该行业国家科学技术奖1项及以上,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推广成果奖)奖励2项及以上;③曾获得全国主推技术1项及以上,或陕西省主推技术2项及以上;④担任国家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省级学会理事长。

 二、认定流程

  (一)申请。自愿申请,并填写《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成果评价机构申请表》(见附件)。

 (二)审核。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开展现场考察。

 (三)公示。拟认定名单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公布。公示期无异议后,发布认定名单。

 三、其他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成果评价机构认定申请表》一式3份,加盖公章,同时附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周世卫,电话:029-87335733,邮箱:nytkjc@163.com


 附件: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成果评价机构申请表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