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
按照省民政厅要求,为高效推动“三个年”活动,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政务服务环境,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与信用管理,持续推进我市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将采取线上年检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对象
2022年5月31日前在市本级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2022年度检查。
二、时间、程序和内容
(一)时间
参加2022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应于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登录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填报。报送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资料。
(二)程序
1.线上填报
各社会组织登录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后,按照《年检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进行线上填报。
2.打印报告书
全部信息填报完成后需要保存,并打印完整的《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简称《报告书》)一式三份,根据《报告书》要求用印并签字。
3.提交审核
(1)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报告书》由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核。业务主管单位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应当按其规定执行。社会组织将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的《报告书》首页及《承诺书》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后,提交登记管理机关线上审核。
(2)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将《报告书》首页及《承诺书》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提交登记管理机关线上审核。
4.审核通过
登记管理机关对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填报内容进行审核,结合业务主管单位意见给予“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果。
5.公示结果
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通过线上审核后,须提交纸质材料,完成年检档案备案,统一公示。
6.年检盖章
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提交纸质材料时,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加盖年检结果证章。
(三)内容
年检的主要内容是:法人组织基本条件、党组织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财务收支状况、按章程换届情况、退(离)休和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任职情况、上年度年检问题的整改情况等。重点检查有无违规收费行为、经费管理情况、理事会建设情况、重大事项报备情况等。
三、应提交的材料
(一)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应于6月30日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通过“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打印的《社会团体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三份;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团体,需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审计,并提交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成立登记的首次参加年检的;
(2)未参加2021年度检查的;
(3)2022年度登记管理机关下达《整改通知书》的。
4.未参加2021年度检查或 2022年度登记管理机关下达《整改通知书》的社会团体需提交整改报告。
(二)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应于6月30日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通过“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打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三份;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3.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一式两份;
4.未参加2021年度检查或2022年度登记管理机关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整改报告。
(三)为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社会组织2022年参与乡村振兴情况及2023年参与乡村振兴计划情况,将作为年度检查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2022年在乡村振兴领域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突出贡献或亮点工作的,可形成专项书面报告材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四、注意事项
(一)未参检的社会组织,视为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参加年检但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报送的,年检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二)登记管理机关将对进行年检的社会组织加强日常监管,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或者根据举报发现年度工作报告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视情节轻重,予以对应的处置处罚。
五、地址及咨询方式
1.年检系统登录网址:http://zwfw.saxmz.gov.cn;
2.年检书面材料受理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463办公室;
3.管理机关地址:延安市民政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463办公室);
4.联系电话:年检业务咨询、纸质材料提交7090469。
附件:
延安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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