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02-14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3〕19号),经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集体研究,报请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拟将陕西省宝鸡市农业农村局等5个集体作为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李群等16名同志作为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电话:029-87316984

  传真:029-87322514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习武园27号省农业农村厅行政楼130


  附件:

  1.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简介.docx

  2.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简介.docx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