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第一批“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项目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6-07-23

交办科技函〔2026〕15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委、局),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中央级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学会,各共建高校,交通大模型创新与产业联盟、交通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盟,部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交科技发〔2025〕92号)《“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创新行动方案》(交科技发〔2026〕60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有关任务,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领域场景多元优势,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领域规模化创新应用,现就组织实施第一批“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渠道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向交通运输部推荐报送。

  (二)交通运输部部属各单位、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各共建高校、中央级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学会、交通大模型创新与产业联盟、交通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盟,可结合各自领域应用场景创新情况,向交通运输部推荐报送。

  (三)鼓励有关行业企业、人工智能骨干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单位,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和各自优势领域主动探索拓展应用场景,通过有关申报渠道报送。

  二、重点方向

  申报项目应紧扣交通运输一体化融合、安全化提升、数智化升级、绿色化转型发展目标,对照《行动方案》发布的第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建设指引(综合交通运输、公路、水路等领域典型应用场景),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开展人工智能技术规模化应用、集成落地及研发验证。鼓励申报单位结合自身技术优势与业务实际自主命题申报。

  申报项目应聚焦典型应用场景核心业务痛点难点问题,着力打造技术适配性强、应用成效显著、示范价值突出的精准解决方案,形成一批高水平模型算法、高质量数据集、高水准智能体(智能终端)、高层次标准规范等成果,切实体现人工智能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深度融合的价值。

  三、项目类型

  本批次典型应用场景项目分为三类,申报单位可结合项目属性与实施目标对应选择:

  一是应用推广类。聚焦技术成熟、需求明确的场景,加速成果转化与落地推广,推动率先实现规模化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通用解决方案。原则上由场景所有方牵头,联合人工智能骨干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共同实施。

  二是创新示范类。聚焦成熟技术的系统集成与落地应用,加大高价值典型场景开放力度,促进技术供需精准对接,以人工智能赋能交通运输业务提质增效。原则上由场景所有方牵头,联合相关创新主体共同实施。

  三是攻关突破类。聚焦算法、智能终端等核心技术研发与场景试用,依托真实应用场景检验、迭代技术能力,补齐行业技术供给短板。原则上由人工智能骨干企业牵头,联合行业用户等创新主体共同实施。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项目应认真对照《行动方案》,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聚焦典型场景牵引,强化技术创新驱动。项目须以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为核心驱动,深度嵌入交通运输业务流程,避免脱离人工智能技术内核的“泛信息化”建设,切实体现人工智能与业务的融合成效。鼓励结合国家科技重大项目、重大任务部署及其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应用场景项目。

  (二)锚定高价值导向,坚持“小切口”突破。项目须依托真实交通运输业务场景,聚焦细分领域具体问题精准发力,杜绝大而空、泛而不实的申报内容,确保解决方案适配性强、应用成效可感知。

  (三)强化多方主体协同,广泛凝聚创新合力。项目应由产、学、研、用多方主体参与实施,鼓励跨领域、跨行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整合优势资源协同推进场景项目。

  (四)突出标志性成果,确保可测可评。项目须设定清晰、量化的建设目标、技术指标与成果形式,合理控制实施范围与建设内容,不得简单包装或拼凑既有项目,确保可落地、可验证、可考核。

  五、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须紧扣人工智能与交通运输融合主题,突出创新性、融合性与实效性,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完整填报项目概述、技术路线、实施方案、成果目标、推广路径、保障措施等内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主体责任。同一项目不得通过多个渠道重复申报。

  (二)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领域、本部门推荐项目的形式审查、专家评估与遴选推荐,严格把控推荐质量,充分论证项目可行性、创新性、示范性及应用价值。经审核确认后,按程序形成场景项目推荐表并盖章(见附件2)。各推荐单位应聚焦主题、择优推荐,确保推荐项目具有较为突出的引领性与代表性。对推荐项目总数不做限制,原则上在同一细分应用场景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

  (三)择优遴选。交通运输部组织行业专家与技术专家开展综合评审,分类遴选、择优确定首批应用场景项目清单,推动场景项目梯次培育和迭代升级。

  (四)动态评估。交通运输部会同推荐单位建立“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对场景项目全程跟踪评估。评估结果未达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按程序移出场景项目清单。交通运输部将结合评估结果与行业发展趋势,适时优化调整应用场景创新行动任务领域。

  (五)政策保障。交通运输部将建立“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创新成果库,将优秀项目产出的算法模型、高质量数据集、智能体(智能终端)、成套解决方案统一入库管理,并通过多种渠道向全国推广,支撑成果跨区域、跨场景快速复用。对项目形成的通用性技术规范、标准草案,优先纳入交通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推动场景项目与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建设深度融合,鼓励将成效突出的场景项目成果纳入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体系,推动模型持续演进与行业共享。充分发挥优秀场景项目的带动引领作用,推动构建人工智能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生态。

  对于技术难度大、创新成果突出的项目,将优先支持纳入“十五五”交通领域国家科技重点专项、交通运输重大创新工程、交通运输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与创新工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层面标志性重大应用场景及超级场景项目、国家级科技奖项和人才计划等。

  六、材料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8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推荐汇总表与项目申报书等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汇总表可编辑文本)发送至tuyu@mot.gov.cn。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司 屠雨、王思远,010-65290941。


  附件:

  1.“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项目申报书

  2.“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项目推荐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