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5年延安市餐饮百货电子消费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延安市商务局 2025-12-17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促消费稳增长工作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市场。制定了《2025年延安市餐饮百货电子消费券发放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5年延安市餐饮百货电子消费券发放方案


延安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

2025年延安市餐饮百货电子消费券发放方案


  为持续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利好,增强消费意愿、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市场。现发放餐饮百货消费券,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原则,通过发放消费券,促进百货、餐饮领域消费,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提升。

  二、活动主题

  秦乐购·双十二暖冬迎新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延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延安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市分行

  四、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开始,具体时间以活动上线至发完为止

  五、适用范围

  在企业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延安市商务局审核确定的企业。

  六、发放对象及方式

  (一)所有在延人员(用户手机GPS定位在延安市,包括外地来延人员)均可申领。

  (二)延安市商务局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市分行通过“建行生活”APP发放本期电子消费券。消费者在活动规定时间的每日9时,通过“建行生活”APP或扫描商户海报二维码申领。

  七、申领标准

  消费券:满100元立减15元、满200元立减30元、满300元立减45元、满500元立减75元。

  活动期间,每天上午9点在建行生活APP-延安市电子消费券页面领券,领券成功后,通过建行生活APP绑定银行卡,前往参与活动门店,使用建行生活APP支付可享满减优惠,每类券单用户单月限用2张。

  八、使用规则

  (一)消费者获得消费券后可在指定场景和商户满足条件,商户扫描消费者建行生活APP付款码或在线支付,享受消费券优惠。商户收到全部消费金额,消费者实付金额T+1个工作日到账,补贴金额7个工作日到账。

  (二)消费券自领取之日8-23时有效,23时后自动失效,返回资金池,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三)消费券使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信息必须为同一人。

  (四)消费券不可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充值会员卡。每次结账仅限1张消费券,交易金额以支付订单金额为准。如出现恶意撤销交易等情况,将在T+1日作废该用户已获取的消费券,必要时取消该商户参与资格。

  (五)补贴品类不包括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电、3C、家装等国补补贴品类。

  九、工作分工

  (一)延安市商务局负责活动方案制定、列支活动资金和协调活动上线,资金按时转入活动预授权指定账号并组织企业参与活动,

  (二)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市分行负责提供电子消费券发放期间运营支持,做好商户和银行(支付)机构的对接,确保参与商户具备扫码收银条件;负责协助制定电子消费券投放计划和风险防控措施;负责提供核销数据报表,包括消费券发放量、核销量、核销率、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户数量等。

  十、监督管理

  (一)延安市商务局与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市分行签署消费券发放合作协议,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市分行承担此次消费券发放工作。协议签订后,应在消费券发放前将活动资金预拨至指定账户。

  (二)延安市商务局、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市分行在网站及公众号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对恶意套现、消费补贴管理使用不规范、以政府补助代替促销优惠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延安市商务局和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市分行核查,经查证属实的企业、用户,将取消活动资格并列入不诚信名单。

  (三)为确保政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发放平台根据用户手机GPS上的信息、交易及领用券行为进行风险控制,如因用户手机自身GPS位置定位不准或篡改信息而产生的用户封禁及票券冻结,本活动主办方及发放平台不予赔付。如有申诉需求,请联系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市分行按要求提供材料,主办方及发放平台验证核实无误后解封。

  (四)本期消费券发放活动结束后,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市分行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审计所需要的全部数据流水,将剩余资金划转回延安市商务局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