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5-09-10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各在陕注册并开展业务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为全面贯彻中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我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质量,规范行业发展,杜绝监测数据造假以及严防国省控监测站点人为干扰监测数据,省厅拟举办全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社会机构)监测质量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4日,为期2天;22日下午报到,24日下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钟楼亚朵S吴酒店。

  报到时间及地点:9月22日14点至18点酒店一楼大厅;西安市及注册地在西安的社会机构培训人员23日8点至9点在酒店四楼千禧阁门口报到。

  三、培训内容

  (一)《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版)》等有关监测行为的法律法规解读和宣贯;

  (二)《西安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体系指标(2025年)》解读和宣贯;

  (三)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四)《国控站点人为干扰等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解读。

  四、参加人员

  (一)各市(区)生态环境局监测质量管理、社会机构监管及国省控监测站点外围基础保障等工作相关负责同志(各设区市3人、杨凌区2人);

  (二)各在陕注册并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机构负责人(每个机构1人);

  (三)厅监测处、省监测站相关业务负责同志。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培训不提供办公用品。

  (二)各市(区)生态环境局及社会机构参训人员名单于9月18日前报会务联系人邮箱;社会机构参训人员由注册所在地生态环境局统一报名。

  (三)培训统一安排食宿,不收取任何费用,往返交通费自理。

  培训联系人:郭云飞

  联系电话:029-63916225

  会务联系人:郑  淏

  联系电话:029-85429116

  邮    箱:zhenghao_zz@163.com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