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政办函〔2025〕3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改革,做好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安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 娜 区政府副区长、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高录元 区教体局局长
成员:李兴华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杨 云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旭东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石 磊 公安安塞分局副局长
周 赟 区人社局局长
吴 玠 区卫健局局长
钟兆岚 区经发局局长
常建伟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高 升 区司法局局长
马 涛 区信访局局长
王建国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晓东 区委网信中心主任
刘 剑 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牛占兵 区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主任
张春生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谭佚凡 区真武洞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韩喜赟 金明街道办主任
云电伟 白坪街道办主任
孟联平 区教体局党委副书记
高长东 区教体局副局长
韩 屹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梁占红 区招生办主任
赵 轶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由高录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区教体局:负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的制定及贯彻落实,做好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2.区委政法委:负责维稳工作,依法打击“学托”和违法组织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等行为。
3.区委宣传部:负责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化解负面宣传报道和不实信息。
4.公安安塞分局:负责对学生及其家庭户籍的管理,提供真实的户籍信息,杜绝伪造户籍证明,查处户籍违规行为,配合区委网信办依法查处和打击不良网络信息发布、造谣和诈骗等行为。
5.区人社局:负责提供用人劳务合同等证明资料,为中小学校查询养老保险信息提供服务。
6.区卫健局:负责做好开学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
7.区经发局:负责招生收费的监督管理,查处招生收费违规行为。
8.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甄别相关资料真伪。
9.区司法局:为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选派公证人员,监督招生录取工作,提供相关公证服务。
10.区信访局:负责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来电、来信、来访工作的接待和处理,化解处置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
11.区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公正、公平,查处招生入学工作的违规违纪行为。
12.区委网信中心:负责招生入学工作期间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及时处置不良信息和负面舆情,查处不良网络信息违规行为。
13.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招生入学工作系统的开通和信息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14.区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家庭住房产权证、村(居)民自建房和宅基证等相关房屋产权的管理,提供真实的房产证明,杜绝伪造虚假房产资料,甄别真伪房产证明,查处房产违规行为,为城区中小学校房产信息查询提供服务。
15.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报道。
16.街道办:负责做好需要延缓入学学生的审核批准工作,配合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核查学生真实住址。
17.区招生办:负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协调、联络工作。
18.区教育督导室:负责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督导检查。
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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