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建金函〔2025〕5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统计调查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同意备案,有效期至2030年7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住房公积金统计调查制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7月22日
建金函〔2025〕5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统计调查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同意备案,有效期至2030年7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住房公积金统计调查制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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