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财政局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延安赛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延安市财政局 2025-06-16

延财办监〔2025〕17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经开区财税分局,市级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延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普及财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落实好《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陕财办会〔2025〕13 号)精神,做好第四届陕西省会计知识大赛(延安赛区)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突出政治引领、守正创新、诚实守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持续推进会计法规的贯彻实施,以赛促学、以学促干,在全行业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升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推动培养一支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队伍,为延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会计力量。

  二、比赛内容

  (一)政治理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等。

  (二)财会知识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规范财会工作的其他法律等。

  2.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国务院令第72号)、《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98号)等。

  3.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34号)等。

  4.部门规章。《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令第98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115号)等。

  5.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配套指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管理会计基本指引》(财会〔2016〕10号)及应用指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财会〔2023〕1号)。《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24〕11号)、《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财会〔2024〕12号)、《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财会〔2024〕17号)、《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财会〔2024〕29号)等。

  三、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财会人员。具体包括:延安市辖区内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及代理记账行业从业人员、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学生以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等。

  四、比赛赛程

  比赛分为网络答题、预赛、赴省参赛三个阶段。

  (一)网络答题

  网络答题面向全市会计从业人员。参赛人员须登录陕西会计网(http://kjw.shaanxi.gov.cn/kjw/)“陕西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专栏注册答题。

  (二)预赛

  1.预赛报名。各县(市、区)财政局、经开区财税分局,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对报名参赛人员进行汇总,认真填写《会计知识大赛报名人员花名册》(附件2),并将报名参赛人员照片(一寸证件照)按照“花名册序号+姓名”进行备注,统一报送市财政局。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8日。

  2.预赛方式。预赛采取笔试方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市财政局将根据参赛人员的分数择优选拔16人。(三)赴省参赛

  通过预赛选拔的16名参赛选手通过现场口试,最终确定4人(3名正式选手、1名预备选手)组成延安代表队,代表延安市参加全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

  五、时间安排

  2025年6月中旬,部署大赛各项工作,印发大赛通知。

  2025年6月下旬—7月中旬,开展会计知识大赛网络答题活动,组织延安赛区各单位预赛报名。

  2025年7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延安赛区预赛,组建延安代表队。

  2025年8月中上旬,参加陕西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复赛及后续赛程。

  六、奖励设置与激励政策

  (一)竞赛奖、组织奖

  1.延安赛区按照个人成绩排名设优胜奖16名。

  2.根据各参赛单位组织情况等,综合评定颁发竞赛优秀组织奖6名(其中:县区3名,市级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3名)。

  以上团体和个人获奖者,市财政局将印发文件予以通报表彰。

  (二)激励政策

  1.网络答题期间,参赛人员每完成一组答题,成绩在90分—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3学分;成绩在80—89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2学分。网络答题次数不限,获得学分可累计,累计学分不超过30学分,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

  2.参加预赛的选手,在延安赛区得分排名前30%的,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90学分;得分排名30%(不含)—50%的,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60学分,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学分。

  3.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财政部门将优先推荐参加省厅组织的会计高端人才素质培训,并作为参加全省会计“双先”评比表彰、会计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行业组织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本次大赛的重要意义,将大赛作为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 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加强财会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报名、 组织等工作。为确保此次知识大赛赛出成效、赛出风采,每县区报名人数不得少于30人,市级各部门报名人数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至少1人。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行业组织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大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赛,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参赛氛围,切实提升普法质效,扩大赛事覆盖面和影响力。

  八、其他事项

  (一)参赛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作单位承担,费用标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延安代表队组建后产生的参赛费用由延安市财政局承担。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或本系统大赛工作的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二)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于 2025 年 6 月 20日前将大赛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1)报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督促联络人扫码加入“会计知识大赛延安赛区联络群”。


  (三)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财政监督与会计管理科 牛志龙

  电子邮箱:447243752@qq.com

  联系电话:0911—7091640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10楼1040室


  附件:

  1.《会计知识大赛工作联络人信息表》

  2.《会计知识大赛报名人员花名册》


延安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