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5-04-30

办产业发〔202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教育厅(教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函〔2024〕257号)工作安排,经过申报推荐、复核遴选及公示,确定了第二批50个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地区(详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教育、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在改革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重点任务谋划、重大项目布局等方面,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政策扶持和工作指导,持续提升试点工作成效。

 二、试点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好县域统筹规划、资源配置作用,因地制宜推进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积极探索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新路径。

  三、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做好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加大对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每年向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报送试点情况评估报告。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推广典型经验。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5年4月27日


 附件:第二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