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延安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20条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10-22

延市工信发〔2024〕74号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新区、新区管委会:

  为确保《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20条措施〉的通知》(延政办发〔2021〕15号)落实到位,规范做好兑现各项工作,根据《延安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延政发〔2022〕12号),现将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和类别

  本次申报范围是延安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中的13项,主要包含有认定类、获得荣誉、项目投资类等。认定类及获得荣誉类方向的有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医药产业、制造业与信息化融合、企业规模进档、创建试点示范企业、企业研发投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投资类方向的有企业扩大投资、企业技术改造、企业科研成果转化、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延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机构或科研院所。

  2.申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和银行信用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3.申报项目备案(核准)、环评、土地、规划等手续齐全。

  4.按照资金支持方向,符合申报条件的2023年度的项目均在支持范围。

  三、申报资料

  (一)认定类、获得荣誉类方向

  1.需出具符合20条措施相关条目中认定的文件、证书或者获得的荣誉、称号证明复印件;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规模进档需提供统计局出具入统首次进档证明;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企业盖章);

  5.项目汇总表(附件4)。

  (二)投资类方向

  1.2023年建成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纳入投资统计的说明,同时提供在投资统计库填报数据页面截图(截图带网址,企业盖章)。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截图带网址,企业盖章)。项目核准(备案)、规划、土地、环评等证明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盖章)。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盖章)。

  4.项目汇总表(附件5)。

  5.申报科技研发投入项目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当年已取得省工信厅科技研发投入支持的项目只需提供省工信厅相关文件。

  6.科研成果转化项目还需提供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证明文件。(专利授权日期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管委会、财政局,对本辖区项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材料包括:上报文件一式2份(须附项目汇总表),企业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按照申报方向分类打包)。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资料必须内容完整、项目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申请书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双面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方向-XX县(市、区)、管委会-XX企业-XX项目”。

  3.各县(市、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加强项目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真实和正常实施,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上报。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 杨 洁 7092471

  市财政局 吴佳懿 7091020

  电子邮箱:809877833@qq.com

 

  附件:

  1.关于延安市申请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的报告

  2.延安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申报书

  3.延安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4.延安市制造业认定类奖励(补助)申报汇总表

  5.延安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投资项目汇总表

  附件下载

 

  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延安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