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项目资金安排的公示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处 2024-06-24

  根据《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上工业企业的若干措施》(陕工信发〔2023〕290号),对各市(区)申报的2023年度升规和退规企业名单进行了甄别核准,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将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项目资金安排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处,书面意见列举理由及必要证据材料,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4年6月24日-2023年6月28日

  联系电话:029-63915686


 附件:各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项目资金安排.pdf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各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项目资金安排 

序号

地市

奖励户数

奖励资金(万元)

备注

1

西安市

281

14050

 

2

宝鸡市

71

3550

 

3

咸阳市

76

3800

 

4

铜川市

7

350

 

5

渭南市(含韩城)

13

650

 

6

延安市

49

2450

 

7

榆林市

86

4300

 

8

汉中市

/

/

 

9

安康市

/

/

 

10

商洛市

18

900

 

11

杨凌示范区

1

50

 

合计

602

3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