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3年陕西省旅游特色名镇乡村旅游示范村复核及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文化和旅游厅依据陕西省《旅游特色名镇评定规范》《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规范》两个标准,组织开展了2023年省级旅游特色名镇、乡村旅游示范村复核及评定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和真实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者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9-89640233
电子邮箱:zykfc310@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5号
附件:
1.2023年陕西省旅游特色名镇、乡村旅游示范村拟命名名单.docx
2.2023年陕西省旅游特色名镇、乡村旅游示范村拟取消命名名单.doc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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