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的文件要求,落实省市工作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坚决遏制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执法中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征集渠道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具体明确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二)行政检查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不具备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实施检查;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企业生产期内,未经批准入企开展现场行政检查;实施行政检查不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任性检查;行政检查结束后,未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重点整治:未按规定标准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等;罚款依据使用不准确,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确定罚款额度,同案不同罚等;同一事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等;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等。
(四)违规异地执法、逐利性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违法立案、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扣”、以罚增收等逐利性执法,将罚没收入与办案经费挂钩、与单位和个人考核挂钩等问题。
(五)执法不规范不文明问题。重点整治: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违反法定程序及权限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执法过程中用语不文明、着装不规范等有损执法队伍形象的问题。
(六)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七)执法方式简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不执行执法行为规范、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野蛮执法、暴力执法等问题。
(八)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摊派费用,违规接受有偿服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二、线索受理要件
(一)提供涉嫌违法检查行为执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基本情况、涉事人员信息。
(二)附相关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复印件等)。
(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匿名举报的请提供联系方式。
三、监督渠道
(一)举报电话:0911-7095208
(二)书面提交渠道:
1.传真:0911-7095239
2.邮箱:1044344218@qq.com、1310119530@qq.com
3.邮寄地址: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5号楼208室)
(三)网络平台: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信箱
(四)当面反映渠道: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5号楼208室)
四、企业合规经营建议
我局提醒全市各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主动配合合法合规的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同时留存检查记录、执法文书等证据材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五、注意事项
本公告的征集渠道仅受理我局执法人员在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执法中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其他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线索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